手是人類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器官,人類活動每時每刻都要使用手,因此手的損傷是十分常見的。據統計,手外傷占外科急診總數的20%以上,占骨科急診總數的40%。 手的結構精細,功能復雜。受傷時常伴不同程度的皮膚缺損,骨關節、神經、肌腱和血管的損傷。手外傷的處理較復雜,形態及功能要求較高。因此,復雜的手外傷常需要骨科醫生,尤其勝任顯微外科修復技術的專業醫務人員處理。
臨床表現
1.手的開放性損傷包括刺傷,切割傷,撕裂傷,擠壓傷,爆炸傷和燒傷。可引起毀形、缺損,及功能障礙或喪失。 2.手的屈肌損傷呈伸直位畸形,屈曲功能障礙。手的伸肌損傷呈屈曲位畸形、伸直障礙,伸肌中央束斷裂,近指間關節“鈕扣”樣畸形,側束聯合腱斷裂,遠指間關節呈錘狀指畸形。 3.手的神經損傷,其支配區的感覺喪失及主動運動喪失可分別呈垂腕,猿手或爪狀手等畸形。 4.手的血管損傷可引起回流障礙,或缺血壞死,或呈伏克曼(Volkmann)肌攣縮。 5.手的骨關節損傷可因其骨折脫位而引起疼痛、腫脹,各種畸形及異常活動。
診斷依據
1.具有開放性或閉合性外傷史。 2.具有上述1項或多項癥狀及體征。 3.X線攝片可見骨關節損傷。 4.EMG,Dopples檢查,Alles試驗可發現神經肌肉,血管的損傷。
治療原則
1.嚴重手外傷需現場急救,止血、包扎,轉送條件較好醫院。 2.開放性手外傷早期徹底清創,盡量無張力下一期閉合傷口。有張力創面行皮片移植或皮瓣移植等一期復蓋創面。 3.血管損傷影響血運者行血管吻合修復。 4.神經損傷應早期修復,污染或缺損者行二期移植。 5.肌腱斷傷爭取一期修復,污染重或腱鞘區的屈肌腱可行二期修復或肌腱移植。 6.骨折脫位應先行內固定,要求牢固,以不影響關節面為最理想。
用藥原則
1.根據受傷性質具體選擇用藥類型及同類型的不同檔次。 2.抗生素、維生素、止痛劑為常規用藥。 3.如神經血管移植或斷指再植,用藥涉及面廣且用藥檔次提高。
輔助檢查
1.手外傷涉及神經、肌肉、血管的損傷需作相應有關檢查; 2.斷指再植病人應用肝素有時需檢測凝血酶原時間,纖維蛋白原等; 3.影響全身情況者行血液物化測定及血氣分析等。
療效評價
1.治愈:功能完全恢復或基本恢復。 2.好轉:傷口愈合,骨折重定良好,固定完善;肌腱妥善修復,手指可輕微伸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