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質炎是由一組親神經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主要損害脊髓前角細胞,導致運動神經纖維變,使支配的肌肉產生弛緩性癱瘓。脊髓損害以腰段頸椎為主。腦干或大腦也可被侵襲。神經原受毀壞,癱瘓不能恢復;如充血水腫擠壓可不同程度或完全恢復。癱瘓特點是弛緩性、雙側不對稱,不按周圍神經干支配區分布,不伴感覺障礙非均衡性。 本病好發5歲以下兒童,故稱“小兒麻痹癥”脊髓灰質炎在世界各國都有,我國農村多于城市,人群中感染,季節以夏秋兩季(6—9月)多見。傳染原是患者和健康帶病毒者,以胃腸道和呼吸道傳染。本病主要以預防為主。后遺癥部分可通過手術恢復功能和矯正畸形。
臨床表現
1.肌肉功能的不平衡:如馬蹄內翻足畸形、高弓足等。 2.肌肉、筋膜的變性攣縮:如髖屈曲外展外旋畸形、脊柱側凸、膝屈、反屈、外內翻等。 3.骨骼發育畸形、縮短畸形、肌肉廢用性萎縮等。
診斷依據
1.患脊髓灰質炎病史; 2.肌肉弛緩性癱瘓、肌肉萎縮、骨與關節畸形等體征出現; 3.X線片顯示畸形所見。
治療原則
1.防止畸形、促進肌肉的恢復及適應癱瘓后的康復治療,不同階段按不同的重點與要求給予治療。 2.后遺癥期(二年后)治療是繼續功能訓練,支架保護和選用適當的手術治療(如軟組織手術、肌腱移位元術、骨性手術等)。
用藥原則
1.無手術指征和無手術患者,一般無需藥物治療。 2.手術患者用抗生素防止術后感染,用預防量即可。
輔助檢查
1.需手術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骨性手術如胸椎脊柱畸形等大型手術,檢查專案可包括“A”、“B”、“C”檢查框限。
療效評價
1.治愈:畸形矯正滿意、功能恢復正常。 2.好轉:畸形矯正、功能部分恢復。 3.未愈:未達上述標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