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是由胚胎期間血管細胞增生而形成的常見于皮膚和軟組織內的良性腫瘤。血管瘤因結構形態的不同,可分為毛細血管瘤、海綿狀血管瘤、蔓狀血管瘤和混合型血管瘤。各種類型的臨床表現不盡相同,若血管瘤包含有其他組織成分,如淋巴管,脂肪或纖維組織,分別稱為淋巴血管瘤,脂肪血管瘤或纖維血管瘤。無惡變,但可出現壓迫癥狀。 該病最常發生在頭、面、頸部,次為四肢、軀干等部位。病因有二:錯構瘤或胚胎期間血管系統的發育失常所致。臨床診斷較為明確。治療則分為非手術治療和手術療法。兩者都有良好療效
臨床表現
1.局部皮面淡紅色或淡紫色片塊,或有大小不等結節,高出膚表;色斑按之可退色; 2.微藍色皮下或腫物,觸之質軟,可壓縮; 3.蔓狀者皮溫高、有震顫、博動及雜音。
診斷依據
1.具有典型表現的各類血管瘤,根據發病歷史和所見特征,分別作出各型診斷。 2.鑒別診斷可依據穿刺檢查、X線照像、血管造影術結果進行。 3.注意臨床綜合征中的血管瘤。
治療原則
1.治療時機選擇:積極觀察、盡早施治。 2.非手術方法:多用于嬰幼兒。包括類固醇內服、硬化劑注射、電灼、冷凍、鐳射等。 3.手術方法:各種類型均適用。包括控制術中出血,切除腫瘤和創面修復。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手術切除治療時輔以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經濟條件許可,也可選用“C”項中抗生素預防或治療術后感染。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多發血管瘤,需排除體內其他臟器有無血管瘤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
療效評價
1.治愈:達到預期治療結果。施行手術時傷口愈合。 2.好轉:大致達到預期治療效果,施行手術時傷口愈合尚好。 3.未愈:未達到預期治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