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下肢環狀縮窄表現為小腿有環形攣縮束帶或環形溝樣凹陷,陷入皮膚軟組織下,程度不一。縮窄遠側的肌肉等組織發育受影響。 該病好發于趾,踝部次之,亦見于小腿下部。凹陷淺者僅限于皮膚及皮下組織。深部可及骨面,并影響血液回流,尤其是淋巴的回流,致使凹陷遠側肢體發生淋巴水腫。先天性下肢環狀縮窄常合并其他畸形,如趾發育不全或先天性截肢(趾)等,縮窄環也或同時見于手和前臂。手術治療。細心切除縮窄環凹陷底部的薄弱上皮,注意勿傷及深部組織,嚴重者宜分二期進行“Z”成形術,每次限于周徑之半。
臨床表現
1.下肢趾、踝、小腿下部出現環狀縮窄環,陷入皮膚軟組織下,程度不一。 2.縮窄處遠側的肌肉等組織發育受影響,遠側可發生淋巴水腫。
診斷依據
1.先天性:出生即見。 2.下肢趾、踝、小腿下部出現環狀攣縮帶,陷入皮膚軟組織下,程度不一。 3.縮窄處遠側的肌肉等組織發育受影響,遠側可發生淋巴水腫。
治療原則
1.宜在適當時機施行手術治療。 2.手術治療采用多“Z”成形術。視輕重程度而定。輕者一期修復,重者宜分兩次手術,每次限于周徑之半,以免干擾時肢體遠端血運,引起血液回流障礙。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術后感染用“A”項藥不能控制,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A”、“B”、“C”。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必要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
療效評價
1.治愈:環狀縮窄解除,手術傷口愈合好。 2.好轉:環狀縮窄緩解,手術傷口愈合遲延愈合。 3.未愈:環狀縮窄未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