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的皮膚和皮下組織,因受創傷暴力牽扯,致使深筋膜間發生廣泛的環繞肢體的撕離而呈脫套狀時,稱為下肢皮膚撕脫傷。此種損傷常由交通事故中受急馳的車輪撚挫,或在廠房內被高速轉動的輪帶拖入撕拉所致。 下肢皮膚撕脫傷為較常見的嚴重創傷。隨著汽車數量增加,工廠增多,發生率有所增高。部位以小腿部多見。診斷自然明確。但需注意潛在腔隙大量積血滯留現象,注意深部肌肉、骨關節、顱腦、內臟合并傷和休克。分清輕重緩急、及時診療。手術治療包括徹底清創和妥善修復創面。治療效果良好
臨床表現
1.皮膚撕裂,或呈脫套狀; 2.皮膚挫、裂傷,但有皮下潛腔大量積血; 3.深部肌肉、骨關節、神經血管暴露損傷; 4.出現休克、骨折、顱腦、內臟合并傷。
診斷依據
1.有外傷史; 2.皮膚撕裂,皮膚與深筋膜層分離、移位,常伴有深部組織挫裂傷; 3.撕脫的皮膚可出現潛行分離; 4.注意休克、骨折、顱腦、內臟合并傷。
治療原則
1.首先處理休克及嚴重合并傷; 2.病情穩定后,在麻醉下行徹底清創,不宜上止血帶,以利觀察皮膚血運。 3.創面修復應用中厚皮片,有深部組織暴露者用皮瓣、肌瓣和肌皮瓣。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傷勢重,面積大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A”、“B”、“C”。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有頭部和腹部傷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C”。
療效評價
1.治愈:創面愈合,無明顯功能障礙和畸形。 2.好轉:創面大部分愈合,剩余創面需補充植皮或換藥。 3.未愈:創面未愈。有功能障礙和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