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面為身體暴露部分,易遭受外傷,尤其是燒傷。由燒傷或外傷引起,創面愈合后出現面部疤痕增生或攣縮畸形,常伴有組織器官移位元、變形,甚至造成器官缺損和功能障礙者稱為面部疤痕、缺損與畸形。 在社會活動中,顏面是人體的第一解剖結構,代表一個人特征的部位,是人豐富表情的展示部位。在燒傷中,次于四肢居第二位。面部燒傷后的畸形常常范圍較廣,毀容損害明顯,嚴重影響功能,對傷員心理打擊大。患者對面部的治療心情迫切,對治療效果要求高,因此,整復治療任務艱巨而困難,但治療水平已穩步提高
臨床表現
1.面部增生性疤痕,伴癢痛感; 2.面部器官錯位、歪扭、組織外翻; 3.面部組織器官嚴重毀壞和缺損; 4.心理異常:孤僻自卑或性情暴躁。
診斷依據
1.燒傷或外傷史; 2.創面愈合后引起面部疤痕增生或攣縮畸形,常伴有組織器官移位元、變形,嚴重者可造成器官缺損和功能障礙。
治療原則
1.術前作好總體規劃和周密設計; 2.掌握疤痕切除時機,按形態與解剖分區徹底切除松解疤痕; 3.輕度型:局部修復為主; 4.中度型:皮片移植修復; 5.重度型:皮瓣移植修復。
用藥原則
1.一般手術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面部器官嚴重損壞和缺損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C”。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框限“A”為主; 2.面部合并其他器官嚴重疤痕或缺損手術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
療效評價
1.治愈:疤痕切除、攣縮松解,組織器官重定、外貌及功能顯著改善。 2.好轉:局部組織基本重定,功能與外貌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3.未愈:癥狀體征、功能障礙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