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裂是口腔頜面部最常見的先天性畸形,在我國新生兒中唇、腭裂的發生率約為1:1000,絕大多數唇裂的發生是遺傳與環境兩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環境因素即胚胎生長發育的環境,也即母體的生理狀態,如懷孕期嘔吐和偏食造成營養缺乏、母體遇到某種損傷、病毒感染(如風疹等)、懷孕期使用某些有致畸作用的藥物或接觸放射線以及因懷孕期一些不良刺激導致內分泌紊亂等,皆可影響胚胎唇部的生長發育,出現唇裂。
臨床表現
1.出生時即發現唇部裂開 2.按裂開部位可表現為單側或雙側:(1)單側唇裂:分部分裂、完全裂(2)雙側唇裂:分部分裂、完全裂、混合型裂。 3.按裂開程度分Ⅲ度,Ⅰ度唇裂:僅紅唇部裂開;Ⅱ度唇裂:紅唇及上唇部分裂開,但未裂開至鼻底;Ⅲ度唇裂:上唇、鼻底全部裂開。
診斷依據
1.出生時即發現唇部裂開 2.按裂開部位可分單側或雙側及單側部分裂、完全裂或雙側部分裂、完全裂、混合型裂 3.按裂開程度分Ⅰ度唇裂、Ⅱ度唇裂及Ⅲ度唇裂
用藥原則
1.以上藥物劑量指一般成人量,兒童用藥應按公斤體重換算。 2.一般性手術的預防性抗感染選用磺胺類藥物(如復方新諾明)或主要作用于革蘭氏陽性菌的藥物(如紅酶素、青酶素等);較復雜修復或患兒體質差者則一般采用聯合用藥,較常用為:作用于革蘭氏陽性菌的藥物(如青酶素)+作用于革蘭氏陰性菌的藥物(如慶大酶素)+作用于厭氧菌的藥物(如滅滴靈),手術前后合并肺部感染者根據臨床和藥敏試驗選擇有效的抗生素。
輔助檢查
1.對于畸形不嚴重的唇烈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于畸形較嚴重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和“B”。
療效評價
1.治愈:裂隙消失,紅唇上、下緣對合整齊,紅唇緣無切跡,紅唇厚度左右對稱,上唇長度左右相等,兩側鼻翼腳高度相等,兩側鼻孔寬度相等或患側稍窄,切口無感染或僅有輕度縫線反應。 2.好轉:上述各項指標有輕度缺陷,切口有縫線周圍或皮下小膿腫,但未裂開。 3.未愈:上述各外形指標存在嚴重缺陷或切口感染裂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