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的機械傷(挫傷、穿孔傷)化學傷、電擊傷和輻射傷均可引起晶狀體混濁,統稱為外傷性白內障。
臨床表現
1.挫傷性白內障 晶狀體囊膜破裂,晶狀體全混濁或局限混濁;晶狀體前囊可出現色素環狀混濁,相應部位晶狀體囊下可出環形混濁。 2.穿孔性外傷性白內障 晶狀體囊膜有破口。破口大而深者,則晶狀體全部混濁;混濁皮質突入前房可繼發色素膜炎或青光眼。 3.輻射性白內障 紅外線性白內障可表現為后極部皮質外層的金黃色網狀混濁,逐漸形成邊緣不規則的盤形混濁,并向皮質伸展或發展為板層混濁,最后形成完全性白內障;X線、射線及中子所致白內障開始時晶狀體后囊出現顆粒混濁,后皮質有空泡,前后雙層混濁在邊緣融合形成環形,前囊下也可有點、線狀混濁與空泡,逐漸發展為完全混濁,微波性白內障晶狀體皮質出現點狀混濁。 4.電擊性白內障 觸電者常為單側,雷擊傷者多為雙側;觸電傷時為晶狀體前囊下皮質混濁,雷電傷時前后囊下皮質均可發生混濁;多數病例混濁靜止不發展,但也可漸發展為完全性白內障。
診斷依據
1.有眼部外傷史和相應的臨床改變; 2.常有視力減退,逐步或突然視力下降; 3.晶狀體混濁呈局限性或彌漫性,有時可見前囊膜破口及散入前房的混濁皮質,亦可引起葡萄膜炎、繼發性青光眼等并發癥。
治療原則
1.局限性混濁對視力影響不大者,可以觀察或用藥物治療。 2.晶狀體皮質突入前房,應盡早手術,應用皮質類固醇,消炎痛及降眼壓藥物,使炎癥反應減輕。眼壓不能控制或白內障,治療后炎癥不減輕,眼壓不能控制或皮質與角膜接觸者,應及時將白內障摘除。 3.晶狀體完全混濁,光定位與色覺正常者,應做白內障摘除術。 4.單眼白內障手術盡可能做人工晶狀體植入術。
用藥原則
局限性混濁對視力影響不大者,可試用藥物治療,包括治療白內障及并發癥。
輔助檢查
1.非手術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中的眼部檢查為主,穿孔傷要排除球內異物的可能。 2.需行手術者,檢查專案可包括“A”、“B”和“C”。
療效評價
1.治愈:傷口愈合,混濁晶狀體基本消除或僅少量殘留,無明顯刺激癥狀,無嚴重并發癥,視力增進。 2.好轉:有手術并發癥,視力部分恢復。 3.未愈:有嚴重手術并發癥,視力末恢復或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