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又名恐水病,是由狂犬病毒所致的人畜共患的急性傳染病。多見于犬、貓、狼等肉食動物,人多因被病獸咬傷而感染,亦可由染毒垂液污染各種傷口粘膜甚至結膜而引起感染。此外偶可通過剝病獸皮、進食染毒肉類、吸入蝙蝠群聚洞穴中的含毒氣溶膠而發病。人對狂犬病毒普遍易感,被病犬咬傷而未預防接種者,其發病率平均為15 ̄20%(可高達70%);為病狼咬傷后的發病率較高,平均為50%。發病與否與咬傷部位、創傷程度、局部處理情況、衣著厚薄以及疫苗注射情況等因素有關。
臨床表現
1.前驅期:低熱、頭痛、乏力,不適等癥狀,一半以上病人被咬傷部位及其附近有麻木發癢、刺痛或蟻爬感,常有瀕死感。 2.興奮期:高度興奮、煩躁、恐懼。最突出的癥狀是恐水、怕風,甚至連聽到水聲都能引起喉肌痙攣。可有吞咽和呼吸困難,大汗,流涎等。大多神志清醒。 3.麻痹期:痙攣發作減少,出現弛緩性癱瘓。呼吸變慢及不整,最終因呼吸麻痹和回圈衰竭而死亡。
診斷依據
1.病前有被病犬、貓、狼等咬傷或抓傷史;或被病獸垂液接觸破損皮膚、粘膜史。 2.被咬傷部位先出現痛、癢、麻木、如蟻爬樣感等,隨之出現恐水、怕風、興奮、流涎、發作性肌痙攣等表現,最后出現呼吸、回圈衰竭而死亡。病程一般不超過7天。 3.患者的垂液、腦脊液接種分離病毒陽性并經中和試驗鑒定可確診。
治療原則
本病無特效治療,病死率極高。加強對病人的監護治療,可延長存活時間。應做好病員的隔離及醫務人員防護工作。 1.隔離于單獨病房,避免聲、光、水等刺激。 2.維持水電解質平衡。 3.對癥支援療法:如呼吸麻痹可氣管切開人工呼吸;狂躁痙攣者應用鎮靜劑。
用藥原則
1.本病無特效治療,一旦發病,病死率極高。 2.根據病情對癥處理,如有腦水腫者用脫水劑,呼吸衰竭時加呼吸興奮劑,并發感染者加用抗生素等。 3.病程早期有條件可試用“C”中的藥物。
輔助檢查
1.典型病例檢查專案“A”則可; 2.如欲進一步明確病原學診斷,應選“B”中的任一項; 3.鑒別診斷有困難者,可根據不同的情況選用“C”中的任一項。但臨床診斷成立者,不必進行這些檢查,以免造成浪費和引起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