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蕈俗稱毒蘑菇,由于某些毒蕈的外現與無毒蕈相似,常因誤食而引起中毒。毒蕈的種類較多,其主要有毒成分為毒蕈堿,毒蕈溶血素、毒太、毒傘太及引起精神癥狀的毒素等。因食入毒蕈所含的毒素種類和分量不同,且患者體質、飲食習慣也不一樣,故毒蕈中毒的癥狀也比較復雜,臨床表現各異。 我國所見的毒蕈約有80余種,分布范圍很廣,以毒性很強的紅色捕蠅蕈及白帽蕈為多見,誤食者死亡率甚高。
臨床表現
1.胃腸炎型: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嚴重者出現休克、昏迷。 2.溶血型:除有胃腸道癥狀外,可出現溶血性黃疸、貧血、血紅蛋白尿、肝脾腫大等。 3.肝損害型:初有胃腸道癥狀,隨后出現肝大、黃疸、出血傾向和轉氨酶升高,嚴重者發(fā)生肝性腦病而死亡。 4.神經精神型:除有胃腸道癥狀外,可出現多汗、流涎、瞳孔縮小等,嚴重者出現精神錯亂、幻覺、譫忘、昏迷甚至呼吸抑制而死亡。
診斷依據
1.采食野蘑菇或進食干蘑菇史; 2.多人同食,同時發(fā)病; 3.某些毒蕈中毒,具有特殊的臨床癥狀和體征; 4.剩余食物或胃內容物檢出毒蕈。
治療原則
1.催吐、洗胃、導瀉; 2.靜脈輸液、利尿; 3.解毒治療; 4.對癥支持治療。
用藥原則
1.阿托品適用于含毒蕈堿的毒蕈中毒,凡出現流涎、惡心、腹瀉、多汗、瞳孔縮小、心動過緩等均應及早應用。 2.巰基絡合劑適用于白毒傘,毒傘,竭鱗小傘等肝損害型毒蕈中毒。 3.當出現急性中毒性肝病,中毒性心肌病,急性溶血性貧血時應及早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4.晚期重癥患者應加強對癥支持治療及控制感染。 5.出血嚴重時應予以輸血。
輔助檢查
1.對早期輕癥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重癥患者或者診斷困難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專案“A”、“B”或“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