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和其化合物對人體各組織均有毒性,中毒途經可由呼吸道吸入其蒸氣或粉塵,然后呼吸道中吞噬細胞將其迅速帶至血液;或經消化道吸收,進入血循環而發生中毒。中毒者一般有鉛及鉛化物接觸史。口服2-3克可致中毒,50克可致死。臨床鉛中毒很少見。
臨床表現
1.腹痛、腹瀉、嘔吐、大便呈黑色; 2.頭痛、頭暈、失眠、甚至煩躁、昏迷; 3.心悸、面色蒼白、貧血; 4.血管痙攣,肝腎損害;
診斷依據
1.有鉛及其化合物接觸史; 2.有典型的臨床癥狀和體征; 3.尿中或血中鉛濃度明顯升高;
治療原則
1.徹底清除毒物(洗胃、導瀉有皮膚清洗); 2.使用特殊解毒劑; 3.對癥處理;
用藥原則
1.輕癥以用藥框限中的“A”及“B”治療。 2.重癥按用藥框限“A”、“B”、“C”綜合治療。 3.必要時可應用排鉛類藥物。
輔助檢查
1.輕癥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重度中毒檢查專案可選擇“A”、“B”及“C”。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和體征消失。 2.好轉:癥狀和體征改善。 3.未愈:癥狀和體征無改善或病情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