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在160-170℃溫度下,利用熱輻射和滅菌器內熱空氣的對流以殺滅微生物及其芽抱的方法。干熱滅菌法在滅菌溫度下應保持2小時以上。決定此過程的時間,一般應包括:滅菌物品達到烘箱內滅菌溫度的合理遲滯時間,完成滅菌的適宜的保溫時間,以及滅菌物品恢復于室溫的冷卻時間。不同的溫度滅菌過程所需的時間也不同:140℃必須在3小時以上,160-170℃在2小時以上。260℃為45分鐘。由于滅菌過程時間長,因此有些物品不宜采用此法,如纖維織品160℃以上開始變焦,許多化學藥品也不能用干熱滅菌法,只有少數藥物的粉針劑(如苯巴比妥鋼)可在150℃干熱滅菌1小時,磺膠等遇高熱熔化或易分解的藥物,一般采用140℃3小時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