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心跳驟停為兒科危重急癥,表現為呼吸、心跳停止,意識喪失、突發面色青紫或蒼白、或抽搐,脈搏消失,血壓測不出。各種嚴重疾病、窒息、電擊、溺水、嚴重外傷等突發意外事故均為其常見原因。呼吸心跳驟停說明患兒面臨死亡,及時發現,爭分奪秒,積極搶救往往可起死回生。另外普及院外心肺復蘇知識,有利于意外事故致呼吸心跳驟停患者就地積極搶救,增加成功機會。
臨床表現
1.神志突然喪失,出現昏迷、抽搐。 2.發紺或面色蒼白。 3.心跳停止或心動過緩,年長兒心率〈30次/分,新生兒〈80次/分。 4.呼吸停止或嚴重呼吸困難,無有效氣體交換。 5.頸動脈和股動脈搏動消失,血壓測不出。 6.瞳孔散大。 7.心電圖等電位線或室顫。
診斷依據
1.心跳停止。 2.頸動脈和股動脈搏動消失,血壓測不出。 3.心跳呼吸相繼停止,何者先停止,由原發損害決定,其間隔可長可短。 4.神志突然喪失,出現昏迷抽搐。 5.瞳孔散大,面色蒼白或青紫。 6.心電圖監護示:心搏徐緩、心室纖顫、心室停搏。
治療原則
1.立即建立通暢的呼吸道。 2.立即人工呼吸。 3.心臟按壓:胸外心臟按壓,胸內心臟按壓。 4.應用心肺復蘇藥物。 5.心電圖監護。 6.保護腦、腎功能。 7.低溫。
用藥原則
1.心搏、呼吸停止,緊急復蘇時應用腎上腺素、洛貝林進行心肺復蘇。 2.心動過緩時應用腎上腺素或異丙腎上腺素,阿托品增快心率,并加用5%碳酸氫鈉、地塞米松等,低鈣時靜注鈣劑,鈣正常時可用異搏定。 3.呼吸心跳基本恢復后,可用20%甘露醇、速尿,減輕缺氧引起的腦水腫。
輔助檢查
1.在心跳呼吸驟停發生時,需立即執行心電圖和(或)心電監護,以監測復蘇。 2.在復蘇過程中或成功后,需進行框限“B”檢查,以指導進一步處理。 3.復蘇后神志持久不恢復或臨床疑顱內總是影響恢復,可緊急行“C”項檢查。
療效評價
1.治愈: (1)呼吸規則,節律正常。 (2)捫到頸、肱、股動脈搏動。 (3)聽到心音,心率正常,心律失常轉為竇性心律。 (4)瞳孔收縮。 (5)口唇、甲床顏色轉紅。 (6)面色青紫消退。 2.好轉:未完全達以上標準。 3.未愈:復蘇15 ̄30分鐘,心跳呼吸未能恢復,宣告臨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