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能在400~750納米的光波(可見光譜)范圍內分辨出150多種不同色光。解釋此現象的學說很多,提出最早,并得到最多事實支持的為三原色學說。此學說最初由楊格(Young,1801)提出,后經赫姆霍爾茲(Helmholtz,1852)修改。此學說假定在視網膜上有三種視錐細胞,分別含有三種不同的感光色素,各自對紅、綠和藍三原色光波敏感。當它們同等地受到刺激時,來自各方面的神經沖動在視皮層的綜合下,即形成白色感覺;其中任一種單獨受到刺激時,即得相應的色覺;三種物質受到不同比例的合并刺激時,可形成各種色覺。三原色學說得到一些實驗證據的有力支持,如視錐細胞吸收光譜的特性的研究;又如實驗中用不同波長的可見光照射視網膜的同時,記錄神經節細胞的放電,發現視網膜存在兩類神經元;一類對可見光作廣譜的應答,另一類對某一較小光譜范圍的光起反應。前者稱優勢神經元(dominator),后者稱調變神經元(modulator)。調變神經元又可分為三種:其光譜敏感度曲線的最高點發生在紅黃(580~600納米)、綠(520~540納米)和藍(450~470納米)三個波段,與三原色大致符合。其作用基礎為一個節細胞與一個視錐細胞的單線聯系。我國神經生理學家張香桐根據單色光照射與視神經電反應的研究,認為紅、綠、藍三原色光引起的沖動是分別由粗、中、細(直徑為9微米、4微米和1微米)三類視神經纖維傳導的。上述事實均是對三原色學說的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