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環境恒定概念的引伸與發展。內環境恒定概念是19世紀法國生理學家貝爾納(Claud Bernard)所提出。他認為機體生存在兩個環境中,一個是不斷變化的外環境,一個是比較穩定的內環境。內環境是圍繞在多細胞動物的細胞周圍的細胞外液。內環境的特點是其理化特性及其組成分的數量和性質,處于相對恒定狀態,為細胞提供一適宜的生活環境,也是維持生命的必要條件。“內環境恒定是(機體)自由和獨立生存的首要條件”,這是貝爾納對生命現象的高度概括。穩態即相似的狀態,是美國生理學家坎農(W.B.Cannon)于本世紀20年代末提出的,是內環境恒定概念的引伸和發展。在坎農時期,穩態主要指內環境是可變的又是相對穩定的狀態。穩態是在不斷運動中所達到的一種動態平衡;即是在遭受著許多外界干擾因素的條件下,經過體內復雜的調節機制使各器官、系統協調活動的結果,這種穩定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一旦穩態遭破壞,就導致機體死亡。隨著控制論和其他生命科學的發展,穩態已不僅指內環境的穩定狀態,也擴展到有機體內極多的保持協調、穩定的生理過程,例如生命活動功能以及正常姿勢(直立以及行路姿勢)的維持等;也用于機體的不同層次或水平(細胞、組織器官、系統、整體、社會群體)的穩定狀態;以及在特定時間內(由幾毫秒直至若干萬年)保持的特定狀態。穩態不僅是生理學,也是當今生命科學的一大基本概念。它對控制論、遺傳學(基因的穩態調節)、心理學(情緒穩態等)、病理學、臨床醫學等多種學科都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