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藥。目前臨床應用的5000多種常用中藥中,有五百余種可作為藥膳原料。如冬蟲夏草、人參、當歸、天麻、杜仲、枸杞子等。這些藥物在與食物配伍、炮制和應用時都需要遵循中醫理論,使它們之間的作用互相補充、協調,否則就會出現差錯或影響效果。因此,中國傳統醫學對藥膳應用有嚴格的禁忌。
藥膳的藥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藥本草學理論,一般參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體內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苦參、細辛、芍藥。“十九畏”的具體內容是:硫磺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為用藥參考,但非絕對如此。在古今配方應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黨參與五靈脂同用可以補脾胃、止疼痛,這些必須要在有經驗的臨床醫師的指導下應用。
藥物與食物配伍禁忌
藥物與食物的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經驗總結,后人多遵從于此。其中有些禁忌雖還有待于科學證明,但在沒有得出可靠的結論以前還應參照傳統說法,以慎用為宜。一般用發汗藥應禁生冷,調理脾胃藥禁油膩,消腫理氣藥禁豆類,止咳平喘藥禁魚腥,止瀉藥禁瓜果。這些禁忌主要包括:豬肉反烏梅、桔梗、黃連、胡芡黃、百合、蒼術;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銅、丹砂;狗肉反商陸,忌杏仁;鯽魚反厚樸,忌麥冬;豬血忌地黃、何首烏;豬心忌吳茱萸;鯉魚忌朱砂;雀肉忌白術、李子;蔥忌常山、地黃、何首烏、蜜;蒜忌地黃、何首烏;蘿卜忌地黃、何首烏;醋忌茯苓;土茯苓、威靈仙忌茶等。這些可供臨床應用參考。
食物與食物配伍禁忌
古人對食物與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諱,其道理雖不充分,但在藥膳應用中可作參考。這些禁忌是:豬肉忌蕎麥、鴿肉、鯽魚、黃豆;羊肉忌醋;狗肉忌蒜;鯽魚忌芥菜、豬肝;豬血忌黃豆;豬肝忌蕎麥、豆醬、鯉魚腸子、魚肉;鯉魚忌狗肉;龜肉忌莧菜、酒、果;鱔魚忌狗肉、狗血;雀肉忌豬肝;鴨蛋忌桑椹子、李子;雞肉忌芥末、糯米、李子;鱉肉忌豬肉、兔肉、鴨肉、莧菜、雞蛋等,這些禁忌的應用主要是宜使人氣滯、生風、生瘡、發病等。
病人忌口
忌口是中醫理論與實踐的一個內容。主要包括兩類:一是某種病忌某類食物。如:肝病忌辛辣;心病忌咸;水腫忌鹽;骨病忌酸甘;膽病忌油膩;寒病忌瓜果;瘡癤忌魚蝦;頭暈、失眠忌胡椒、辣椒、茶等。另一類是指某類病忌某種食物。如凡癥見陰虛內熱、痰火內盛、津液耗傷的病人,忌食姜、椒、羊肉之溫燥發熱飲食;凡外感未除、喉疾、目疾、瘡瘍、痧痘之后,當忌食芥、蒜、蟹、雞蛋等發風動氣之品;凡屬濕熱內盛之人,當忌食飴糖、豬肉、酪酥、米酒等助濕生熱之飲食;凡中寒脾虛、大病、產后之人,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積冷損之飲食當忌之;凡各種失血、痔瘡、孕婦等人忌食慈菇、胡椒等動血之飲食,妊娠期禁用破血通經、劇毒、催吐及辛熱、滑利之品。忌口之說有些已被證明是有道理的,有些則不合實際,在藥膳應用中可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