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種食品風味從化學上說由大量的食品香料構成(數量多至千種),靠單純的一種或幾種香料構不成與加工食品相匹配的風味。因而任何一種擬真的食品香精均由許多食品香料經過科學的搭配構成,這種構成基于對食品風味分析的結果和基于對每種香料功效的透徹了解,因此食品香精的配制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從而構成了知識產權。為了保質和使用上的需要,食品香精除有含許多經過篩選的香料之外,也含有少量防腐劑,色素等其他食品添加劑,但它們只對食品香精起作用,在最終產品(即加香產品)中沒有什么功效可言。從這個角度說食品香精也是一種復合添加劑,但它又不是一種普通的復合添加劑。世界各國對食品香精的生產使用均采用GMP的辦法,即對食品香精只控制其原料及其生產法,只有其原料是合法的,生產條件是衛生的,則食品香精就是安全的,不必也不可能對每個食品香精加以申請和審批,事實上,幾千種食品香料可以配制出無數的食品香精,要管也是管不過來的,世界上每天都在產生成千上萬的新香精,每天也在淘汰無數的食品香精。
關于食品香精的標簽問題,由于香精配方的知識產權問題和配方的復雜性無法在標簽上標明所用的全部原料(這正好象可口可樂只在標簽上標明水、糖、色素,風味基料一樣,不可能將基料的每個成分標明)。通過的辦法是在標簽上只注明為“天然食品香精”,“人造食品香精”或“加有其他天然原料的食品香精”。
食品香精的使用也按照GPM 的原則,其使用范圍不必單獨申請,其使用量也受自我限制,這不象色素和防腐劑可以任意多加,加有過量香精的食品是無法下咽的。
自八十年代我國貫徹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管理辦法以來,對食品香料和香精的管理均采取了與國際接軌的辦法。此辦法早已得到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衛生部,各工業部門和消費者的普遍認同,20多年來食品香精的使用從未發生過安全問題和造成消費者的投訴。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食品香精的管理,衛和部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正準備以衛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的辦法對香料香精生產企業加以管理。在發證條件中綜合考慮了生產工藝,設備條件,人才,標準,和衛生要求。我們相信通過這一措施的實施,香精的質量的安全性會得到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