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者天然物質”。在我國,食品營養強化劑也屬于食品添加劑。
此外,在食品加工和原料處理過程中,為使之能夠順利進行,還有可能應用某些輔助物質。這些物質本身與食品無關,如助濾、澄清潤滑、脫膜、脫色、脫皮、提取溶劑和發酵用營養物等,它們一般應在食品成品中除去而不應成為最終食品的成分,或僅有殘留,對于這類物質特稱之為食品加工助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者天然物質”。在我國,食品營養強化劑也屬于食品添加劑。
此外,在食品加工和原料處理過程中,為使之能夠順利進行,還有可能應用某些輔助物質。這些物質本身與食品無關,如助濾、澄清潤滑、脫膜、脫色、脫皮、提取溶劑和發酵用營養物等,它們一般應在食品成品中除去而不應成為最終食品的成分,或僅有殘留,對于這類物質特稱之為食品加工助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