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委托合同亦稱"委托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處理有關事務的合同。
目前,委托合同在我國現實生活中適用范圍較廣,法人、其他組織、公民及他們之間都可簽訂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相互信任,是雙方當事人簽訂委托合同的基礎。委托合同即是委托方與受托方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同時也包含著委托人對受托人完成某項事務的能力和水平的信托,受托人對委托人的了解和承擔義務的意愿。在一般情況下,委托合同簽訂后,受托人應親自處理委托人所委托的有關事務。未經委托人同意或授權不得將所受托事項轉托他人處理。從這點上講,委托合同又具有嚴格的人身特性。
(2)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指令,以委托人的名義和所交納的費用,在授權范圍內從事委托活動,委托人才承認受托人為處理受托事務而產生的行為后果。否則委托人不承擔有關責任。
(3)委托合同視情況簽訂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其有償或無償,主要看委托人是否向受托人支付報酬而確定。
(4)委托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為了使合同增強嚴肅性,一般應以書面形式。
目前,委托合同在我國現實生活中適用范圍較廣,法人、其他組織、公民及他們之間都可簽訂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相互信任,是雙方當事人簽訂委托合同的基礎。委托合同即是委托方與受托方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同時也包含著委托人對受托人完成某項事務的能力和水平的信托,受托人對委托人的了解和承擔義務的意愿。在一般情況下,委托合同簽訂后,受托人應親自處理委托人所委托的有關事務。未經委托人同意或授權不得將所受托事項轉托他人處理。從這點上講,委托合同又具有嚴格的人身特性。
(2)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指令,以委托人的名義和所交納的費用,在授權范圍內從事委托活動,委托人才承認受托人為處理受托事務而產生的行為后果。否則委托人不承擔有關責任。
(3)委托合同視情況簽訂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其有償或無償,主要看委托人是否向受托人支付報酬而確定。
(4)委托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為了使合同增強嚴肅性,一般應以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