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的責任
1)委托人有權要求行紀人按照自己的指令為法律行為;
2)委托人發現行紀人違反了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接受因行紀人的行為所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3)委托人發現行紀人違反了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支付酬金和償還費用;
4)委托人發現其委托的行紀人因違約行為而使財產或利益遭受損失時,有權請求賠償;
5)委托人有向行紀人支付酬金的義務;
6)委托人有向行紀人償還費用的義務;
7)委托人有接受行紀人的給付,并承擔行紀人轉交而來財產履行的義務。
(2)行紀人的責任
1)行紀人有人報酬請求權。行紀合同屬有償服務合同,行紀人的報酬請求權是有條件的,其條件必須是在行紀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務后,才有權請求給付報酬。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務,不僅指行紀人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與第三人達成協議或簽訂了合同,而且還必須是在該合同的相對人已實際履行了給付義務后,這時行紀人才有權請求給付報酬。如果合同因行紀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無法給付時,行紀人則喪失報酬請求權。但由于委托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紀人仍有報酬請求權。
2)行紀人有費用償還請求權。行紀人的費用償還請求權與報酬請求權的條件相同。行紀人請求償還費用是以所行紀的事務已經按委托人之意圖或合同約定完成為條件的,但如果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沒有履行,并不是由于行紀人的原因造成時,行紀人雖然失去報酬請求權,但仍應有費用償還請求權。
3)行紀人有介入權。行使介自主權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委托事務必須是以購銷活動為內容,其所購銷的商品或財物必須有市價可依,或得到委托人的認可;二是在合同中無反對此類行為的約定。具備這兩個條件行紀人才能行使這一權利。
4)行紀人有拍賣提存權。拍賣提存權的行使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一是必須是委托人拒絕受領;二是行紀人指定期限催告委托人受領。為避免損失的擴大方可行使這一權利。
5)行紀人有遵從委托人指令的義務,行紀人必須在委托人指令及授權范圍內為法律行為。
6)行紀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從事委托人指定的法律行為。
7)行紀人有遵守指定價格的義務。但在合同履行中遇有價格變動,應及時協商變更。
8)行紀人有暫時保管財物的義務。
9)行紀人有及時向委托人報告、通報情況的義務。行紀人就受托的有關事項、在處理過程中的情況,應及時向委托人通報,以便使委托人加以監督并做出決策。
1)委托人有權要求行紀人按照自己的指令為法律行為;
2)委托人發現行紀人違反了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接受因行紀人的行為所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3)委托人發現行紀人違反了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支付酬金和償還費用;
4)委托人發現其委托的行紀人因違約行為而使財產或利益遭受損失時,有權請求賠償;
5)委托人有向行紀人支付酬金的義務;
6)委托人有向行紀人償還費用的義務;
7)委托人有接受行紀人的給付,并承擔行紀人轉交而來財產履行的義務。
(2)行紀人的責任
1)行紀人有人報酬請求權。行紀合同屬有償服務合同,行紀人的報酬請求權是有條件的,其條件必須是在行紀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務后,才有權請求給付報酬。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務,不僅指行紀人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與第三人達成協議或簽訂了合同,而且還必須是在該合同的相對人已實際履行了給付義務后,這時行紀人才有權請求給付報酬。如果合同因行紀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無法給付時,行紀人則喪失報酬請求權。但由于委托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紀人仍有報酬請求權。
2)行紀人有費用償還請求權。行紀人的費用償還請求權與報酬請求權的條件相同。行紀人請求償還費用是以所行紀的事務已經按委托人之意圖或合同約定完成為條件的,但如果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沒有履行,并不是由于行紀人的原因造成時,行紀人雖然失去報酬請求權,但仍應有費用償還請求權。
3)行紀人有介入權。行使介自主權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委托事務必須是以購銷活動為內容,其所購銷的商品或財物必須有市價可依,或得到委托人的認可;二是在合同中無反對此類行為的約定。具備這兩個條件行紀人才能行使這一權利。
4)行紀人有拍賣提存權。拍賣提存權的行使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一是必須是委托人拒絕受領;二是行紀人指定期限催告委托人受領。為避免損失的擴大方可行使這一權利。
5)行紀人有遵從委托人指令的義務,行紀人必須在委托人指令及授權范圍內為法律行為。
6)行紀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從事委托人指定的法律行為。
7)行紀人有遵守指定價格的義務。但在合同履行中遇有價格變動,應及時協商變更。
8)行紀人有暫時保管財物的義務。
9)行紀人有及時向委托人報告、通報情況的義務。行紀人就受托的有關事項、在處理過程中的情況,應及時向委托人通報,以便使委托人加以監督并做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