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一方違反保險合同的規定都應承擔違約責任。
(1)投保方應承擔的責任
1)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及時交納保險費,若延期交納,則保險方有權要求補交,并加以延期部分的利息,必要時,可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前,欠交的保險費和利息,仍應如數繳納。
2)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維護保險財產和勞動者的安全。
3)如果原保險的標的變更了座落地點,改變其用途或者發現增加了其保險標的危險程度時,應及時向保險方通報,并根據危機情況加大的事實追加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保險事故由投保方自負。
4)如果保險事故已經發生,投保方有義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來避免損失的擴大,并隨時向保險方通報變化的情況。如果投保方在此期間沒有采取這些避免損失擴大的措施,其擴大的損失部分由投保方自負。
5)在要求保險方賠償損失時,有義務提供其保險財產或利益的實際損失清單、避免擴大損失清單,有關帳冊、單據、文件資料、實物等,并及時與保險方協商,以便正確計算,賠償其損失。
6)由于故意或失而引起的保險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或利益的損失,完全由投保方自己承擔責任。
(2)保險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投保方投保時,應及時將有關財產保險規定事項告之投保方,并有義務監督檢查投保財產的安全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對方采取的效措施予以消除。
2)由于保險事故的發生,使保險標的或利益受到損失,而引起的責任,保險方必須按規定進行核實、計算、賠償。
3)對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賠償的,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在投保方轉讓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后,應先予賠償。
4)在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請求或保險單后,應及時組織人員研究、現場勘察、核算,并決定是否予以賠償。同時與投保方式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一般于10日內償付,逾期償付的,應按其銀行短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1)投保方應承擔的責任
1)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及時交納保險費,若延期交納,則保險方有權要求補交,并加以延期部分的利息,必要時,可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前,欠交的保險費和利息,仍應如數繳納。
2)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維護保險財產和勞動者的安全。
3)如果原保險的標的變更了座落地點,改變其用途或者發現增加了其保險標的危險程度時,應及時向保險方通報,并根據危機情況加大的事實追加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保險事故由投保方自負。
4)如果保險事故已經發生,投保方有義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來避免損失的擴大,并隨時向保險方通報變化的情況。如果投保方在此期間沒有采取這些避免損失擴大的措施,其擴大的損失部分由投保方自負。
5)在要求保險方賠償損失時,有義務提供其保險財產或利益的實際損失清單、避免擴大損失清單,有關帳冊、單據、文件資料、實物等,并及時與保險方協商,以便正確計算,賠償其損失。
6)由于故意或失而引起的保險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或利益的損失,完全由投保方自己承擔責任。
(2)保險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投保方投保時,應及時將有關財產保險規定事項告之投保方,并有義務監督檢查投保財產的安全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對方采取的效措施予以消除。
2)由于保險事故的發生,使保險標的或利益受到損失,而引起的責任,保險方必須按規定進行核實、計算、賠償。
3)對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賠償的,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在投保方轉讓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后,應先予賠償。
4)在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請求或保險單后,應及時組織人員研究、現場勘察、核算,并決定是否予以賠償。同時與投保方式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一般于10日內償付,逾期償付的,應按其銀行短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