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電子數據”是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艙單電子數據傳輸管理辦法》要求的格式,以電子數據交換的方式向海關傳輸的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載貨清單數據,其內容應與紙質艙單數據相一致。除特殊情況外,艙單電子數據的保存期限為3年。
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電子數據”是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艙單電子數據傳輸管理辦法》要求的格式,以電子數據交換的方式向海關傳輸的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載貨清單數據,其內容應與紙質艙單數據相一致。除特殊情況外,艙單電子數據的保存期限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