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關法中,“進口”是指裝載進口貨物的船只到達美國進口口岸后,將該貨物卸下船。報關單證通常由貨物放行地海關歸檔。為辦理正式報關手續,進口商必須取得一個進口商身份證明號碼。這個身份證明號碼必須標在有關進口報關單證上。根據美國海關條例,要求進口商在其第一次正式辦理進口申報手續的同時,申請填寫在海關表格5106上的一個進口商身份證明號碼。
在要求進口商提交即時放行進口申報單以代替進口申報證和即時放行進口申報的情況下,進口商應在貨物運達之前向海關提交這些單證以備其進行初步審查。在這種程序下,要求進口商在貨物到達并提交正式即時放行進口申報單證后再繳納預計應付的稅款。
進口報關所需單證及要求 1.海關表格3461(立即交貨的申請與特準)
2.商業發票
3.包裝清單(裝箱單)
4.其他單證
5.辦理報關手續授權證明
商業發票及特殊海關發票 1.商業發票根據有關規定,出具的商業發票必須符合美國相同商品商業性交易的慣例,必須包括以下內容:(1)售貨人的姓名和地址;(2)貨物啟運地、收貨人和發貨人;(3)進口貨物在美國的進口目的港或機場;(4)進口訂貨的時間和地點,貨物的購買人或同意購買人的姓名和地址;(5)貨物的嘜頭、號碼、數量和種類;(6)詳細的品名、質量等級、大小和規格以及商標等;(7)貨物按其啟運地或啟運國的度量衡的數量,或按美國度量衡的數量;(8)用銷售貨幣列出單位售價和貨物數量的總價,總的發票價;(9)貨物承擔的所有費用,各種FOB費用如已包括在發票價格里,無需逐一列出相應的金額;(10)商品出口時出口國的回扣、退稅或其他優惠必須分別列上;(11)不包括在發票價格中但參加了生產過程,諸如染料、模具、模型、工程機件及經濟援助這些項目的成本;(12)海關條例中可能要求適當地對貨物進行估價,查驗各歸類所需要的任何其他事實。
商業發票均需英文發票(4份)。每張發票包括由一個發貨人在同一條船或別的交通工具上發給一個收貨人的一批貨物。說明盡可能詳細。出具發票時應采用打字機字體。為使貨物在美國順利通關,應將發票附在運貨發貨單據或在商品裝運時發給美國收貨人。
2.特殊海關發票
下列商品需采用英文填寫的特殊海關發票:(1)鞋要求“國際鞋業聯合會”制作的“臨時性鞋業發票”;(2)鋼制品報關表格5520“專用鋼鐵發票”。
完稅 完稅是指對某一批進口貨物應付或應退稅款的最后計算或確定。通過進口的清算而體現海關對進口商作出的決定是最終的、完論性的。完稅通知可以有效地讓進口商注意到任何與貨物原先進口時稅率不同的歸類或估價。如果完稅所用稅率高于原先規定的稅率,海關將立即給進口商開出額外應付稅款的賬單。另外,根據美國聯邦法典規定的授權,海關關長可為改正事實方面的錯誤、筆誤或不足以構成法律解釋錯誤的任何其他疏漏進行再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