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稅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海關入境時,貨主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加蓋“保稅倉庫貨物”印章并注明此貨系存入某保稅倉庫,向海關申報。
經海關查驗放行后,一份由海關留存,兩份隨貨帶交保稅倉庫。保稅倉庫經理人應于貨物入倉庫后即在上述報關單上簽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關存查。
2.貨主在保稅倉庫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進口貨物,應按海關對轉關運輸貨物的規定辦理轉關運輸手續,轉關運輸應持有“海關轉關運輸貨物準單”,貨物運抵后再按上述辦法辦理入庫手續。
1.保稅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海關入境時,貨主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加蓋“保稅倉庫貨物”印章并注明此貨系存入某保稅倉庫,向海關申報。
經海關查驗放行后,一份由海關留存,兩份隨貨帶交保稅倉庫。保稅倉庫經理人應于貨物入倉庫后即在上述報關單上簽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關存查。
2.貨主在保稅倉庫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進口貨物,應按海關對轉關運輸貨物的規定辦理轉關運輸手續,轉關運輸應持有“海關轉關運輸貨物準單”,貨物運抵后再按上述辦法辦理入庫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