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的通關,一般來說,可分為四個基本環節,用流程表明,即: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結關。
1、申報
申報是指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進出口貨物時,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或者電子數據交換(EDI)方式向海關報告其進出口貨物的情況,并隨付有關貨運和商業單證,申請海關審查放行,并對所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進出口企業向海關申報時必須提供發票、裝箱單、提運單、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進出口批文、減免稅證明及加工貿易備案手冊等單證。
2、查驗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告單位的申報后,依法為確定進出境貨物的性質、原產地、貨物狀況、數量和價值是否與貨物申報單上已填報的詳細內容相符,對貨物進行實際檢查的行政執法行為。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時,報關員必須在場,并按照海關的要求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等。
3、征稅
征稅是指海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對進出口貨物征收關稅及進口環節的稅費。
4、放行
放行是指海關在接受進出口貨物的申報,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貨物、依法征收稅款,對進出口貨物作出結束海關現場監管決定的工作程序。
5、結關
結關是指對經口岸放行后仍需繼續實施后續管理的貨物,海關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核查,對需要補證、補稅貨物作出處理直至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