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運輸中,箱或貨裝卸交換保管的具體經辦部門。它授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進行下列各項業務:
(1)對整箱貨運的交換、保管。
(2)設有集裝箱貨運站者,辦理拼箱貨的交接。
(3)安排集裝箱船的靠泊,裝卸集裝箱,每航次編制配載圖。
(4)辦理有關貨運單證的編簽。
(5)編制并簽驗集裝箱運用運載工具的出入及流轉的有關單證。
(6)辦理集裝箱及運載工具、裝卸工具的情況檢查、維修,以及空箱的清掃、熏蒸等工作。
(7)空箱的收發、存貯和保管。
(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場的堆碼,及編制場地分配計劃。
(9)其他有關業務工作。集裝箱裝卸區一般由專用碼頭、前沿、堆場、貨運站、指揮塔、修理部門、大門和辦公室組成。有時堆場或貨運站等可延伸到市區內部事5~15公里的中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