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當的包裝
Q:何謂適當的包裝?
A:良好的包裝能使貨物從取件到抵達目的地都完好無缺。
二 不適當的包裝 (以下為不可接受之包裝)
1.帶子及繩索
2.不防水膠布
3.重復使用之盒子或箱子
4.保麗龍
5.沒有內裝保護
6.沒有內包裝的細瑣物品
7.手提袋,行李箱
8.已受潮或已破損之包裝
內裝保護
如果包裹移動時內部發出碰撞聲,應檢查內部包裝,確認內部包裝能夠保護交寄物品免于碰撞或損壞,方可進行運輸。
玻璃物品
酒杯或玻璃制品應個別包裝后才裝入箱子內。個別包裝時應用防撞的泡膜等到,完全包裹好才可放進箱子內。或者可使用和個別貨物本身開頭相同能夠固定貨物之保麗龍作為內包裝,以保護易碎物品。
細瑣物品
螺帽、螺栓、釘子、螺絲釘等應先用粗麻布包裹,再放進堅固牢靠的包裝外箱內。如此一來即使外裝破損,物品還能夠完整地保留在麻布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