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沙公約”第5條第(1)和(5)款規定,貨運單應由托運人填寫,也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代為填寫;實際上,目前貨運單均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制,為此,作為填開貨運單的依據棗托運書,應由托運人自己填寫,而且托運人必須在上面簽字。
托運書(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是托運人用于委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開航空貨運單的一種表單,表單上列有填制貨運單所需各項內容,并應印有授權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貨運單上簽字的文字說明。
托運書包括下列內容欄:
1.托運人(SHIPPER)
填托運人的全稱、街名、城市名稱、國名,以及便于聯系的電話號、電傳號或傳真號。
2.收貨人(CONSIGNEE)
填收貨人的全稱、街名、城市名稱、國名,(特別是在不同國家內有相同城市名稱時,必須要填上國名)以及電話號、電傳號或傳真號,本欄內不得填寫“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按托運人的指示)等字樣,因為航空貨運單不能轉讓。
3.始發站機場(AIRPORT OF DEPARTURE)
填始發站機場的全稱。
4.目的地機場(AlRPORT OF DESTINATION)
填目的地機場(不知道機場名稱時,可填城市名稱),如果某一城市名稱用于一個以上國家時,應加上國名。例如:LONDON UK 倫敦,英國;LONDON KY US 倫敦,肯達基州,美國;LONDON TO CA 倫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要求的路線/申請訂艙(REQUESTEDROUTING/REQUSETING BOOKING)
本欄用于航空公司安排運輸路線時使用,但如果托運人有特別要求時,也可填入本欄。
6.供運輸用的聲明價值(DECLAREDVALUE FOR CARRIAGE)
填供運輸用的聲明價值金額,該價值即為承運人負賠償責任的限額。承運人按有關規定向托運人收取聲明價值費,但如果所交運的貨物毛重每公斤不超過20美元(或其等值貨幣),無需填寫聲明價值金額, 可在本欄內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未聲明價值),如本欄空著未填寫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可視為貨物未聲明價值。
7.供海關用的聲明價值(DECLAREDVALUE FOR CUSTOMS)
國際貨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關的檢查,海關根據此欄所填數額征稅。
8. 保險金額(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
中國民航各空運企業暫未開展國際航空運輸代保險業務,本欄可空著不填。
9.處理事項(HANDLING INFORMATION)
填附加的處理要求,例如:另請通知(ALSO NOTIFY)。除填收貨人之外,如托運人還希望在貨物到達的同時通知他人,請另填寫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
10.貨運單所附文件(DOCUMENT TO ACCOMPANY AIRR WAYBILL)
填隨附在貨運單上往目的地的文件,應填上所附文件的名稱,例如:托運人的動物證明(SHIPPER S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
11.件數和包裝方式(MUMBER ANDKIND OF PACKAGES)
填該批貨物的總件數,并注明其包裝方法,例如:包裹(Package)、紙板盒(Carton)、盒(Case)、板條箱(Crate)、袋(Bag)、卷(Roll)等,如貨物沒有包裝時,就注明為散裝(Loose)。
12.實際毛重 (ACIUAL GROSS WEIGHT)
本欄內的重量應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稱重后填入.如托運人已經填上重量,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進行復核。
13.運價類別(RATE CLASS)
本欄可空著不填,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寫。
14.計費重量(公斤)(CHARGEABLEWEIGHT)(kg)
本欄內的計費重量應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量過貨物的尺寸(以厘米為單位)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算出計費重量后填人,如托運人已經填上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進行復核。
15.費率(RAIE/CHARGE)
本欄可空著不填。
16.貨物的品名及數量(包括體積及尺寸)[NATURE AND QUANTITY OFGOODS(INCL. DIMENSIONS OR VOLUME)托運書 貨運單號碼 貨運單號碼 NO. OF AIR WAYBILL 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填貨物的品名和數量(包括尺寸或體積)。
貨物中的每一項均須分開填寫,并盡量填寫詳細,如:”9筒35毫米的曝光動畫膠片”\新聞短片”(美國制)等,本欄所屬填寫內容應與出口報關發票和進口許可證上所列明的相符。
危險品應填寫適用的準確名稱及標貼的級別。
17.托運人簽字(SIGNATURE OF SHIPPER)
托運人必須在本欄內簽字。
18.日期(DATE)
填托運人或其代理人交貨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