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健食品的定義:在我國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生產和銷售的保健食品,系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所以欲申報保健食品的產品,必須具有三種屬性:①食品屬性;②功能屬性,具有特定的功能;③非藥品屬性。
除了以上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可以申報保健食品外,營養素類產品也納入了保健食品的管理范疇,稱為營養素補充劑,如以維生素、礦物質為主要原料的產品,以補充人體營養素為目的的食品,可以用以申報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