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1833年9月6日)云南嵩明揚林8級地震。
道光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巳時云南嵩明州楊林發(fā)生8級地震,計十余州縣相次厄,或裂或墳,或高者谷,或淵者陵,滇池水騰,震延千里。嵩明等州縣計倒瓦草房八萬七千六百二十余間,壓死六千七百余人。免本年應征錢糧,并賑之。
嵩明城垣傾圮過半,城鄉(xiāng)十余座寺廟,閣亭崩頹、倒塌,五孔永劑橋搖平,鎖水橋塌損,民居傾圮,人民壓斃,地面裂而復合,黑泉涌出。楊林廟宇、民房幾全倒盡,壓斃人民,地裂復合,夾死人牛。回輝村、本作村房屋除一戶未倒外,余全部倒塌。羅邦村、董官營地陷成塘,地裂縫寬二至三尺,長十余丈。狗街北蛇山上南北向地裂,長約半里,東升西降,高差約三尺。魚枝本村旁山上裂開二大縫,牛陷沒,人被拋擲,城鄉(xiāng)死傷極多。
宜良廟宇、民房、學宮、書院皆倒塌、城內房屋倒塌十分之七,城外更重。鳳鳴村三元宮片瓦不存,一木不立,壓死人,地裂復合。馬頭山靠河一側土崖震崩,堵塞河水,河道改流。湯池地裂寬一尺,震后水竭。城鄉(xiāng)傷斃居民無算。
昆明、尋甸、河陽、呈貢等三十州縣亦遭破壞。
先期黃沙四塞,昏曉不能辨,凡三晝夜。又先期降淫雨九日。將震晝晦,屋盡炬柱以燭,歷時二刻乃復明,明已,震。
午、未二時又震,至夜又震數(shù)次,仲秋十五日又震,所損較遜于前,八月、九月或三、四日或五、六日又震十余次。越明年正月元旦丑時又震,申刻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