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是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證的簡稱,是國家質檢總局在2002年推出的。根據該項市場準入制度的規定,凡進入該制度范圍內的食品的有關生產企業要拿到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銷售單上貼上QS(質量安全)標志才允許進入市場銷售。“QS”主要包括三項內容:? 第一、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生產許可證制度
對于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能夠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準予生產獲證范圍內的產品;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準生產相關食品。這就從生產條件上保證了企業能生產出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產品。?
第二、對企業生產的食品實施強制檢驗制度?
要求企業必須履行法律義務,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對于不具備自檢條件的生產企業必須實施委托檢驗。這項規定適合我國企業現有的生產條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產品出廠質量安全關。?
第三、對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的食品實行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識制度?
對檢驗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貼)市場準入標志——QS標志,沒有加貼QS標志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這樣做,便于廣大消費者識別和監督,便于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監督檢查,也有利于促進生產企業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的責任感。?
自2002年7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首先在全國對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這五類產品正式實施“QS”市場準入制度。2003年開始對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和味精)、方便面、餅干、罐頭食品、冷凍飲品、膨化食品、速凍米面 “新十類”實施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制度。2005年開始,啟動糖果制品、茶葉、葡萄酒、啤酒、黃酒、醬腌菜、蜜餞,炒貨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產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類食品的市場準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