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基驗收規程
01目的
規范培養基驗收的過程和項目,以保證實驗室所用培養基符合要求。
0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實驗室培養基的驗收工作。
03職責
培養基驗收員應遵循本規程,按照本規程的要求進行培養基驗收。
建立并更新《實驗室在用培養基清單》
04程序
4.1 術語和定義
4.1.1培養基批量:是培養基充整的可追溯單位,是指滿足產品要求(內部控制)和性能測試,產品型號和質量穩定的一定量的半成品或成品。這些產品在特定的生產周期生產,而且編號相同。
4.1.2商品化脫水合成培養基:使用前需加水和處理的干燥培養基,如:粉末、小題粒、凍干粉等形式:
·充全培養基;
·不完全培養基,使用的時侯需加入添加劑。
4.1.3商品化即用型培養基:以即用形式或融化后即用形式置于容器(例如平皿、試管或其他容器)內供應的液體、固體或半固體培養基:
·充全可即用的培養基;
·需重新融化的培養基;
·使用前需重新融化并分裝的培養基;
·使用前需重新融化,添加物質并分裝的培養基。
4.2 培養基接貨驗收
培養基的接貨驗收。由培養基驗收員完成.
新購買的商品化脫水合成培養基(通常為脫水的粉狀或顆粒裝)和商品化即用型培養基,應保存在密閉的容器中,包裝充整。接收時應檢查以下項目或額外的必要項目:
·培養基名稱,獨立成分、添加成分名稱及產品編號;
·批號;
·最終pH;
·儲存信息和有效期;
·技術數據清單;
·質控證書;
·必要的安全和(或)危害數據。
4.2.1培養基驗收員建立并更新《實驗室在用培養基清單》,包括商品化脫水合成培養基和商品化即用型培養基。對于培養基的使用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則。
4.2.2對驗收合格的培養基,按儲存要求進行儲存。
4.2.3培養基拒收項目如下但不限于:
■ 驗收以上檢測項目時有不合格項目
■ 培養基成分和含量比例不符合要求
■ 有效期不合格
■ 外包裝上資料模糊不清
■ 包裝破損
05主要參考文件
5.1 參考文獻《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要求》GB 4789.28-2013
5.2 參考文獻《培養基制備指南第1部分:實驗室培養基制備質量保證通則》SN/T 1538.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