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的廢液量雖不大,但成分復雜,且部分廢液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等一種或幾種危險特性,如處理不當,不僅危害環境和自身安全,同時還需承擔法律責任,國家環保總局對各科研、監測(檢測)實驗室污染源進行管理,將其納入環境監管范圍。去年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指導各企業單位統一規范危廢管理,所以每位實驗人員都需重視并清楚了解,本期特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廢液到底要怎么收集?
實驗廢棄物收集的一般要求
1、預先準備
在進行實驗前,應提前準備適當的廢液收集容器。這些容器應具備耐腐蝕性能,并且密封良好,以防止泄漏和揮發,如不銹鋼桶、塑料桶和玻璃瓶。塑料容器材質可選擇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高密度聚乙烯(HDPE)或其他近似的材質。
2 、標識容器
每個廢液收集容器都應清晰標記其內容物和危險性質。使用標簽或標識物,包括廢液的名稱、化學成分、濃度等信息。
3、安全操作
在收集廢液時,確保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和實驗室外套。避免直接接觸廢液,盡量減少飛濺和濺灑的風險。
4、分批收集
根據廢液的類型和性質,可以考慮將不同類型的廢液分開收集,以便后續的處理和處置。例如,酸性廢液、堿性廢液和有機廢液可以分別存放在不同的容器中,不兼容的廢棄物不得混合貯存。
5、密封儲存
將廢液收集容器密封,以防止泄漏和揮發。確保容器蓋子緊閉,并檢查是否有任何漏洞或破損。對于具有腐蝕性或有毒性的廢液,可以考慮將其放置在二次密封容器中,以提供額外的保護。
6、安全存儲
將收集的廢液儲存在指定的儲存區域或柜子中。這個區域應遠離易燃物、氧化劑和其他危險品,并且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和法規。確保儲存區域通風良好,并定期檢查和清理。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的貯存參照GB 18597執行。
7、合規處置
最終處理實驗室廢液時,請遵循當地的法規和指南。選擇適當的處理方式,如化學品中和、高溫焚燒、物理或化學處理等,并與合格的廢物處理單位合作。
實驗廢棄物收集的注意事項
1、 兩種廢液混合時,應考慮下列不兼容性,不兼容的廢液應分別收集和分開貯存:
a)產生大量熱;
b)激烈反應;
c)產生毒氣;
d)產生爆炸物。
2 、分類收集的實驗室廢液,如需移至暫存區貯存,亦需考慮兼容性,按下列原則進行單獨貯存或分開貯存:
a)遇水發生反應的應單獨貯存;
b)遇空氣發生反應的應單獨密封貯存;
c)氧化劑類需單獨貯存;
d)氧化劑與還原劑需分開貯存;
e)酸液與堿液需分開貯存;
f)氰系類與酸液需分開貯存;
g)含硫類與酸液需分開貯存;
h)碳氫類容積與鹵素類容積需分開貯存。
3、對于危險廢液,應按廢棄物安全評估的結果及要求,分類混合和貯存,避免危險廢液任意混合。
下列(但不限于)廢液混合后會產生劇毒物質或爆炸:
a)氰類與酸混合會產生劇毒氰酸;
b)鋅(Zn)放入酸液中會產生易爆性的氫氣(H2);
c)疊氮化鈉(NaN3)與鉛或銅混合會產生爆炸;
d)漂白水與酸混合會產生劇毒性氯氣或偏次氯酸;
e)硫化物與酸混合會產生劇毒性硫氫酸;
胺類與漂白水、硝酸銀與酒精、次氯酸鈣與酒精、堿性丙酮溶液與氯仿、硝酸與醋酸酐、氧化銀/氨水/酒精混合會產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