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途
用于病理組織標本的石蠟包埋
2. 工作特征
2.1 工作電源供應:電壓115V/60Hz或230V/50Hz,約800VA
2.2 工作環境溫度:18℃~35℃
2.3 溫度控制
功能單位 溫度范圍 獨立加熱控制 獨立溫度控制 預熱時間
石蠟存儲庫 45~70℃±1℃ + + 4h
模塊加熱器 35~70℃±1℃ + + 1h
盒式箱 45~70℃±1℃ + + 1.5h
工作區 45~70℃±1℃ + + 1h
冷板 -5℃ - - 1h
持鑷臺 70℃ + - ──
持鑷臺(右) 70℃ + - ──
石蠟配出口 45~70℃ - - ──
注:所有的元件都有過熱保護裝置。
2.4 工作日:可從周一~周日范圍內預先選定設置。
2.5 操作可由手動控制和腳踏板控制二種。
3. 操作步驟
3.1 打開主控制開關,機器自檢。選擇工作語言,按顯示面板上的開關按鈕10秒,根據實際需要,進入設置模式,選定石蠟存儲器溫度,標本盒儲存箱溫度,模塊加熱器溫度,工作臺表面溫度,工作日期,工作時間,開始時間,停止時間,工作日選定。石蠟流量,所有以上的參數一旦選定后,以后每次工作都會按機器默認所需的設置工作。修改需重新進入設置模式進行調整,變更。
3.2 待所有工作單位都已達到預先選擇溫度和石蠟已完全溶解,組織包埋可以開始。
3.3 將已脫水完畢的組織臟器連同脫水盒一起從脫水機中轉至盒式箱中,將同一動物的組織取出放置在工作區中已加熱的并含有少量石蠟的熱面板上,將包埋框置于石蠟配給器的輸出口處,用腳踏板控制進行臟器的包埋。
3.4 工作完畢后,應整理清除工作臺面。
4. 注意事項
4.1 工作臺應穩固,平整,后置空格桿必須安裝,以保證儀器與墻面的距離最小不少于15cm,并確保儀器的附近無空調孔。
4.2 重新加入的石蠟溫度不應超過70℃,否則會影響到儀器的一些重要元件,從而影響到石蠟包埋的質量。
4.3 因石蠟為一種易燃的物質,故應小心對待,漏出應該避免。漏出的石蠟和日常工作后遺留的石蠟應用專用的鏟子處理,而不能用鋒利的器具處理以免損傷儀器面板,另工作臺也不能用二甲苯之類溶劑清潔。
4.4 儀器的主控開關一般不應該頻繁地開關,所有日常工作的啟動應通過顯示面板的開關按鈕來完成,只有當長時間不準備使用時,才可關閉儀器主控開關。
4.5 本儀器專為石蠟包埋用,而不應用于其他包埋材料,試劑和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