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農產品安全控制、動植物疫病防治、生態和環境保護、動物福利、職業健康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優化我國農業生產組織形式,使我國農產品種養殖企業能夠適應國際良好農業規范認證活動,2004年下半年由國家認監委牽頭組織我國農產品專家起草CHINAGAP國家標準。CHINAGAP認證是農業生產組織的食品安全、環境、員工福利和動物福利的一體化認證,因此市場需求潛力是非常大的。該標準根據EUREPGAP標準制定同時充分結合了中國國情,標準在制定之初已考慮了與EUREPGAP組織的互認。
標準起草組經過近一年的準備,在2005年5月完成了對CHINAGAP標準通則和各個模塊CPCC的制定工作,并于2005年5月23日由國家認監委與EUREPGAP/FOODPLUS簽署合作備忘錄,為雙方加強在良好農業規范領域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并將進一步推進中國良好農業規范與國際接軌的進程,如果經過基準比較,CHINAGAP標準等效于EUREPGAP標準,即CHINAGAP認證和EUREPGAP認證具有同等效力,并且CHINAGAP認證完全彌補了EUREPGAP認證無法實現的本土化審核、語言差異、費用高等局限性。
2005年7月28日,CHINAGAP標準征求意見稿在認監委網站發布,全國范圍內征求意見。CHINAGAP標準已于2006年5月1日由中國標準化委員會正式發布實施(國標號GB/T20014-2005)。
2006年8月24日根據質檢總局與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簽署的促進農產品出口、扶持優質農產品協議和備忘錄精神,國家認監委、標準委下發了《關于開展良好農業規范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國范圍內推廣GAP的應用,并要求質檢系統上報GAP試點企業,第一批、第二批GAP試點企業已于2007年、2008年在國家認監委(CNCA)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