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量管理體系總要求
公司農場/農場業主按照GB/T20014-2005標準要求與公司實際情況,制訂了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加以實施和保持,以實現持續改進。
公司農場/農場業主按照GB/T20014-2005標準的要求,對過程進行管理,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實施,并實現農場/農場業主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對過程實施管理的方法是:
(a)識別質量管理體系所需要的過程,本質量管理具體體系過程包括:管理活動、資源提供和改進的全過程;
(b)確定過程順序和接口關系;
(c)確定有效控制過程所需的準則和方法;
(d)明確所需的資源和信息;
(e)對過程進行監視、測量和分析;
(f)采取必要改進措施,確保過程結果并實現改進;
(g)公司沒有外包的過程。
1.1 合法
公司農場/農場業主有合同證明是一個合法的實體。
1.2組織機構
公司農場/農場業主組織機構形成文件,并規定了組織的相互關系。(組織機構圖見附件)
1.3合同
1.3.1農場/農場業主名稱;
1.3.2聯系地址;
1.3.3農場具體位置;
1.3.4遵守良好農業規范規定要求的承諾;
1.3.5同意遵守組織的文件化程序、方針、規定和技術性要求;
1.3.6罰則
1.4農場業主注冊
所有的農場/農場業主、所有使用模塊的場所均應注冊。注冊的內容包括下列信息:
1.4.1農場/農場業主及模塊場所的名稱;
1.4.2聯系地址;
1.4.3各農場及其場所具體位置;
1.4.4認證的產品(種源/亞種)及其生長/生產的場所;
1.4.5每一種認證的產品的生產面積;
1.4.6內部審核日期;
1.4.7良好農業操作規范運行的現行狀況;
2、組織和管理
2.1 結構
公司應有自己的管理機構和充分適宜的培訓資源,從而使注冊的農場能有效確保滿足良好農業規范的要求。農場業主的組織機構以書面文件予以規定,且應包含以下內容:
2.1.1管理者代表
2.1.2內部檢查為公司質檢部及監測中心人員
2.1.3農業技術人員為公司基地部植保員
2.1.4質量管理體系的管理人員為公司質檢部
2.2職責和義務
所有涉及質量管理體系人員的職責和義務應加以規定并形成文件,并且應指定一名經驗豐富、資歷深厚的管理者代表全面負責該體系。職責如下:
2.2.1總經理
1)負責良好農業規范管理體系所需方針目標的制定,任命管理者代表,確定組織機構并進行職能分配,為體系運行配備資源;
2)對良好農業規范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主持評價;
3)負責因管理體系運行缺陷所帶來后果。
2.2.2副總經理
1)協助總經理對本公司基地實施全面管理。
2)根據產品訂單組織制定基地發展計劃,確保基地原料供應。
3)組織對基地的考察選擇,確定公司基地。
4)組織對公司基地進行登記備案。
5)委派管理基地植保員,加強基地大田管理,確保基地蔬菜安全生長。
6)負責審批產品的原料采購計劃及供方評定。
7)負責制定完善基地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基地管理體系,確保公司產品原料質量。
8)組織在收獲前對基地原料進行農殘檢測,確定收購范圍。
9)負責基地原料的采購管理,確保基地原料的收購加工。
10)負責辦理合同變更和供方違反合同事宜的處理,組織不合格品的復驗、退貨、索賠工作。
2.2.3質檢科長
1)協助對基地進行考察,確認基地土壤、水質是否符合出口果蔬菜種植要求。
2)負責對基地采購的物資進行進行貨檢驗或或驗證,確保基地物資的有效成份和安全性。
3)負責對基地農殘監控的抽樣檢測。
4)負責組織對檢測有關人員的培訓,確保檢測質量。
5)負責按照檢驗流程對基地收獲3-5天前原料、進廠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農殘檢測。
6)負責組織對各類檢測結果的數據分析,及時匯總上報。
7)負責組織對基地原料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
8)及時根據加工需求調整基地農殘檢測程序。
2.2.4基地科長
1)負責基地的全面管理,與農場/農場業主簽訂合同,并實施合同的管理;
2)組織良好農業規范的具體實施;
3)負責基地選擇、標識和地界管理,協助農場/農場業主改善環境;
4)負責組織控制點的內部檢查,并組織做出評價結論;
5)組織相關基地的化驗、測試等工作,反饋基地的相關信息。
2.2.5供應(收購)科長
1)協助貨源部經理對本公司原料的供應實行全面管理。
2)負責按車間原料申請單制定進貨計劃。
3)組織對基地原料在收獲前3-5天扦樣檢測農殘,確定收購基地。
4)負責組織產品外購原料的采購供應。
5)負責組織對采購原料的標識工作,確保不同基地原料的區別,保證追溯系統的順利進行。
6)負責辦理不合格原料的退貨工作。
7)負責制定原料收購管理辦法,監督收購人員執行。
2.2.6植保科
1)做好基地考察記錄,負責對基地土壤、水質進行采樣。
2)協議制定基地種植計劃,包括種植作物、種植日期、預計收獲期等,做好基地原料產量的估算。
3)根據基地調查情況、作物生長特點及病蟲害發生規律提前制定農殘監控計劃。
4)負責基地指導日常田間管理,做好田間管理記錄。
5)負責基地的日常巡查監管管理,做好基地病蟲害的預防預報,并根據病蟲害實際情況開具用藥處方,做好所有農藥種類、數量的采購計劃,填寫采購計劃表。
6)負責基地農藥的配置工作,嚴格配比濃度、允許使用劑量,確保安全間隔期使用,并填寫農藥使用記錄。
7)負責基地剩余農藥回收工作,對剩余農藥重新入庫保管,對農藥空瓶回收確認。
8)監督基地農殘監控計劃執行情況,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有效調整。
9)負責基地原料的產量估算和監督基地原料收獲,確保原料來自于基地。
2.2.7農場/農場業主
1)負責按公司要求組織好農場的種植和管理,做好規定的農事活動的記錄;
2)認真執行良好農業規范,履行合同的約定條款,確保蔬菜質量;
3)主動配合公司的內部檢查,對發現的不符合積極采取糾正措施;
4)對違反相關約束條款的行為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2.2.8管理者代表
1)負責良好農業規范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3)確保在整個組織內遵從良好農業規范和提高蔬菜質量重要性的意識;
4)負責與良好農業規范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
3、人員的能力和培訓
3.1農場業主應確保對相關負責的人員得到充分培訓且滿足規定的能力要求。
3.2主要人員的能力、培訓、資歷應在文件中加以規定,且應滿足在本規則中規定的能力要求。
3.3主要人員資歷即培訓記錄應作為證明材料予以保存。
3.4內部檢查員應有一個培訓和評價的過程。
3.5制定文件控制程序,確保人員及時了解良好農業規范的版本更新和法律法規的變更情況。
4、質量手冊
4.1與良好農業規范相關的操作和質量管理體系應形成文件,并包含在質量手冊中。
4.2方針和程序應充分表明農場業主對良好農業規范的要求得到控制。
4.3注冊成員及其主要員工應確保能獲得相關方針和程序。
4.4定期評審質量手冊內容,以確保持續符合良好農業規范、本規則和公司的要求。
5、文件控制
5.1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應充分控制所有質量體系程序文件,包括:
5.1.1質量手冊
5.1.2程序文件
5.1.3作業指導書
5.1.4記錄表格
5.1.5外來文件,如良好農業規范綜合農業保證相關技術規范。
5.2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控制要求
5.2.1建立文件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
5.2.2所有文件在發布及分發前應經經理或管理者代表的同意和審批。
5.2.3所有受控文件應用分發號、發行日期/審批日期及編碼的形式予以識別和控制。
5.2.4文件的任何更改應在分發前得到授權人的審批。如有可能,文件更改的原因及性質應被識別。
5.2.5確保各部門得到現行有效版本的受控文件。
5.2.6應在文件控制程序中對文件的審查、新文件的發行和作廢文件的銷毀做出規定。
6、記錄
6.1農場業主應保持記錄以證實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控制并滿足良好農業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
6.2質量管理體系的記錄應至少保持2年。
6.3記錄應真實、清晰,存放在適當的場所且易于檢索。
6.4記錄在檢查期間應保持有效且具有可追溯性。
7、抱怨的處理
7.1公司應建立和保持有效處理客戶抱怨的程序。
7.2應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對抱怨的接受、登記、確認、調查、跟蹤、反饋做出規定。
7.3應在客戶要求時間向其提供抱怨的處理程序。
7.4抱怨處理程序應涵蓋對公司的抱怨,并適用于對農場業主和農場的抱怨。
8、內部審核/檢查
建立并保持內部審核/檢查程序,以評價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符合性并按良好農業規范相關技術規范對公司或農場/農場業主實施檢查。
8.1質量管理體系的審核
8.1.1每12個月至少進行一次質量管理體系審核。
8.1.2內部檢查員應經過適當的培訓,且獨立于被審核的部門、區域。
8.1.3內部審核計劃、審核發現、糾正措施及其跟蹤驗證記錄均應保持且易于查找。
8.2農場/農場業主檢查
8.2.1每一個注冊農場/農場業主每12個月至少進行一次針對良好農業規范綜合相關技術規范的檢查,該檢查包括申請等級內(該等級及其以下)的全部控制點。
8.2.2應對檢查報告和農場/農場業主的狀況進行驗證。
8.2.3新成員在正式加入農場業主組織前應進行內部檢查。
8.2.4應保持原始檢查報告和記錄,并確保在檢查需要時隨時提供。
8.2.5檢查報告將包括以下信息:
8.2.5.1公司名稱
8.2.5.2受審核方(注冊成員)簽字;
8.2.5.3日期;
8.2.5.4檢查員;
8.2.5.5認證的產品;
8.2.5.6針對控制點的評價結果;
8.2.5.7不符合項描述;
8.2.5.8良好農業規范運行狀態;
8.3內部檢查員要求
8.3.1內部檢查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相應專業的中等專業學校以上(含中等專業學校)學歷或同等學歷。內部檢查員需具有至少3年與農業的相關的工作經歷。
8.3.2內部檢查員能夠在內部檢查過程中對被檢查方與良好農業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符合性作出獨立評價,檢查員不能檢查自己的工作。
8.4不符合和糾正措施
8.4.1建立并保持處理不符合及糾正措施的程序。不符合來源于內部檢查、外部審核/檢查、消費者抱怨或質量體系的缺陷。
8.4.2建立不符合控制程序,以識別和評價質量體系及運行中出現的不符合。
8.4.3應對不符合項的糾正措施進行評價,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糾正措施。
8.4.4應明確實施和完成糾正措施的職責。
9、產品的可追溯性和區分
9.1符合良好農業規范綜合保證標準的產品及其銷售應具有可追溯性,并用防止與非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的產品混淆的方式進行處置。
9.2建立編碼規則對認證產品進行有效標識并確保所有產品是可追溯的,包括對所有適用的綜合農場保證模塊場所的符合/不符合;應對認證產品的產量進行計算,以表明其符合性。
9.3建立追溯程序及流程圖,保證果蔬類認證產品經過采摘、貯藏、運輸及可追溯性。
9.4建立有效追溯程序以降低已認證的產品與未認證產品發生標志誤用或產品混淆的風險。
9.5支持性文件
產品追溯系統管理程序。
產品追溯系統流程圖。
10、罰則
10.1公司應建立實施與農場/農場業主進行制裁的制度,該制度應符合本規則的相應要求。
10.2與農場/農場業主簽訂的合同中應規定制裁的程序,包括告誡、暫停、撤銷的規定條件。
10.3公司建立信息快速的反饋機制,以便能夠立即將對注冊農場/農場業主的暫停或撤銷告知認證機構。
10.4應保持所有的制裁記錄,包括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11、認證產品的召回
11.1建立產品召回程序,以有效管理對認證產品的召回。
11.2明確導致召回的事件類別、負責決定認證產品召回的負責人、通知客戶和認證機構的機制以及處理庫存的方法。
11.3產品召回程序應具有可操作性。
11.4每年應以恰當的方式對程序進行至少一次驗證以確保其有效性。應保持驗證記錄。
12、認證標志的使用
12.1公司應證明認證標志的使用有效控制,且符合良好農業規范相關技術規范、本規范和認證機構的要求。
12.2建立認證標志規范使用程序,對使用認證標志加以規定。該程序應包括良好農業規范相關技術規范、本規則和認證機構的要求。
12.3對認證標志的使用加以控制,并保存使用該標志的獲證產品、認證證書持有人以及商號的記錄。
13、分包方
公司無分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