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保健食品的生產、提高保健食品企業的自身管理水平,加大對保健食品行業的衛生監督管理力度,保障消費者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和《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17405)制定審查方法和評價準則。
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以下簡稱GMP)實施情況的審查分為資料審查和現場審查兩方面,目前仍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具體程序是:
(一)提出申請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結果認為已經或基本達到GMP要求的,可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審查。申請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報告
2.保健食品生產管理和自查情況;
3.企業的管理結構圖
4.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復印件(新建廠無需提供);
5.各劑型主要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工藝流程圖;
6.企業專職技術人員情況介紹;
7.企業生產的產品及生產設備目錄;
8.企業總平面圖及各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包括人流、物流圖、潔凈區域劃分圖、凈化空氣流程圖等);
9.檢驗室人員、設施、設備情況介紹;
10.質量保證體系(包括企業生產管理、質量管理文件目錄);
11.潔凈區域技術參數報告(潔凈度、壓差、溫濕度等);
12.其他相關資科。
(二)資料審查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文件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進行資料審查,通過資料審查認為申請企業已經或基本達到GMP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可以安排進行現場審查。如果通過資料審查認為申請企業不符合現場審查條件的,也應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
(三)現場審查
現場審查人員應為經過一定GMP評價培訓的衛生監督人員。審查人員以“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為基本依據,對被審查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對于現場審查中發現的事實和情況應記錄在案,并要求隨從人員予以確認。
(四) 出具GMP'審查結果報告
審查人員對現場審查的結果進行總結,在現場審查結束5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查結果判定表”對被審查企業的GMP實施情況做出審查結論。并上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
按照GMP中具體條款對產品衛生安全的影響程度,審查方法將審查項目分為關鍵項、重點項和一般項。關鍵項指對保健食品的安全衛生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重點項是指對保健食品的安全衛生有較大影響的項目,其他項目為一般項。具體的關鍵項、重點項、一般項在“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中標示。GMP審查結果按照審查結果判定表進行審查結
果評定。
審查結果為基本符合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一次,6個月內整改合格者,核發衛生許可證;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不予核發衛生許可證。
審查結果為不符合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核銷其衛生許可證。
加強保健食品委托生產的管理。經審查不符合GMP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可以委托符合GMP的企業進行生產,受委托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保健食品生產衛生許可證,委托生產的保健食品在產品包裝標識及說明書上必須注明“委托xxxx生產”,并注明受委托生產企業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