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食品GMP認證體系查驗評定基準
一、現場評核
(一) 應符合現行食品有關法令、食品工廠GMP通則及有關之專則規定。
(二) 現場評核缺點分為次要缺點、主要缺點及嚴重缺點三種。三項次要缺點相
當于一項主要缺點,三項主要缺點相當于一項嚴重缺點。缺點合計相當于一項嚴
重缺點者視為未通過現場評核。
二、產品檢驗
(一) 應符合食品GMP技術委員會訂定之產品檢驗項目及標準。
(二) 應符合申請工廠之廠內成品規格。
(三) 產品標示應與其內容物相符,其標示方法并應符合食品GMP通(專)則之相
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