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質量,確保廣大市民身體健康,國家對綠色食品外包裝將有嚴格規定。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獲悉,我國《綠色食品包裝通用準則》已制訂完畢,并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實施,發泡聚苯乙烯、聚氨酯等材料將成為包裝禁用品,其它有毒有害不可降解材料也被禁止。
隨著人們對健康的關注,綠色食品愈受消費者青睞。但仔細觀察不難發現,市場上銷售的許多綠色食品,從糧食、蔬菜、水果到飲料、休閑小食品等深加工食品,使用可降解容器及保鮮膜進行“綠色”包裝的只占少數,這不僅成為健康的隱患,而且使得國產綠色食品由于包裝不達標而受阻國際市場。即將出臺的《通用準則》規定塑料制品不允許使用發泡聚苯乙烯、聚氨酯等;金屬類包裝、玻璃制品不應使用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危害的密封材料和內涂料;外包裝應有明示材料使用說明及重復使用、回收利用說明及綠色食品標志,印刷外包裝的油墨或貼標簽的黏合劑應無毒,且不應直接接觸食品。據了解,企業從原材料采購到生產工藝,再到產品使用過程中人體的安全,包括使用完的廢棄物對環境的安全都有嚴格的規定,只要一個方面達不到要求就不允許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