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綠辦(中心)、各綠色食品定點監測機構:
為方便企業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經我中心研究決定,自 2009年8月1日起實施新的編號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新編號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繼續實行“一品一號”原則,F行產品編號只在綠色食品標志商標許可使用證書上體現,不要求企業將產品編號印在該產品包裝上。
(二)為每一獲證企業建立一個可在續展后繼續使用的企業信息碼。要求將企業信息碼印在產品包裝上原產品編號的位置,并與綠色食品標志商標(組合圖形)同時使用。沒有按期續展的企業,在下一次申報時將不再沿用原企業信息碼,而使用新的企業信息碼。
(三)企業信息碼的編碼形式為GFXXXXXXXXXXXX。GF是綠色食品英文“GREEN FOOD”頭一個字母的縮寫組合,后面為12位阿拉伯數字,其中一到六位為地區代碼(按行政區劃編制到縣級),七到八位為企業獲證年份,九到十二位為當年獲證企業序號。
(四)完善綠色食品標志商標許可使用證書。一是在證書原有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企業信息碼;二是采用證書復印防偽技術,增加水印底紋,防止證書復印件涂改造假。
(五)建立監管信息查詢系統。在我中心建立企業查詢數據庫,向社會公開,可通過訪問我中心網站(www.greenfood.org.cn)獲得企業認證產品信息。
二、新舊編號制度的過渡
(一)為便于企業消化庫存包裝, 2009年8月1日前已獲證的產品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印有原產品編號的包材,待再次印制包材或續展后啟用新編號方式。企業信息碼可從我中心網站“查詢專欄”中獲取或電話查詢。電話:(010)62191419、62191420。
(二)2009年8月1日后完成續展的產品,原產品包裝沒有用完的,經向我中心書面申請并獲得書面同意后,可延期使用,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三)過渡期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此后,所有獲證產品包裝上統一使用企業信息碼。
三、有關工作
(一)請各地綠辦(中心)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所有綠色食品企業、有關商業企業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做好新編號制度的宣傳工作。
(二)在新編號制度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中心。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