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水稻、小麥等農作物生產用灌溉水主要包括地面水(河流、湖泊、水庫、池塘等)、地下水和天然降水。灌溉用水除要求地面水、地下水、天然降水充沛供給之外,更重要的是對水質的要求。只有經過監測,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對農田灌溉水中各項污染物的指標要求的,才可作為灌溉水用于綠色食品水稻、小麥等農作物生產。
《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規定了灌溉水的pH值、總汞、總鎘、總砷、總鉛、六價鉻、氟化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糞大腸桿菌等污染物的指標要求。
灌溉水受污染后,污染物通過灌溉在土壤中積累,然后通過根系吸收入農作物體內,可對農作物產生直接影響,使作物減產,品質降低。其中的有害重金屬能與作物原生質中的蛋白質結合,導致細胞死亡,即使在少量的情況下,也能置換植物蛋白中的鐵、錳等元素,使酶的活性受到抑制、阻礙呼吸等一系列代謝過程。因此綠色食品水稻、小麥生產基地要選擇在地表水、地下水水質清潔無污染的地區,要遠離對水造成污染的工廠礦山,最好位于地表水、地下水上游。對于某些因地質形成原因而致使水中有害物質如氟超標的地區,也要避開。
什么樣的土壤
建構我們的基體
土壤受到重金屬、農藥殘留等污染物的污染后,就會影響植物的生長,影響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通過土壤-植物-動物-人體食物鏈,最終危害人類的身體健康。
對土地 高標準嚴要求
一、選擇位于土壤元素背景值正常區域的產地,產地及產地周圍不應有金屬或非金屬礦山。如果土壤中某些元素如重金屬元素自然本底過高,便會轉移、累積于植物體內,并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類;
二、選擇生態環境較好,未受到工、農業污染、生活、交通等污染的產地。工業污染主要是指工業“三廢”對土壤的污染。農業污染主要是指化肥、農藥等化學投入品對土壤的污染。生活污染主要指生活廢水和垃圾污染。交通污染主要為汽車排放物的污染;
三、考慮土壤肥力指標,應選擇土壤有機質含量較高的地區。
四、應按照《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中對土壤環境質量的要求,進行科學的監測評價。在標準中區分旱田和水田,并且按照不同的pH值規定了對鎘、汞、砷、鉛、鉻、銅等6種污染物的指標要求。只有通過環境監測評價,各項指標都達到要求了,才可以做綠色食品的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