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進出口乳制品質量安全
主動報告工作的通知
備案出口乳制品企業、進口乳制品企業: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天津檢驗檢疫局自2012年12月1日起,要求天津轄區內備案的乳制品進口商和乳制品出口生產企業,做好“進出口乳制品質量安全主動報告”工作,現對報告的內容、時間和形式要求如下:
一、報告內容
主動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企業需要落實的責任和義務。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備案出口乳制品企業
1.報告期內出口乳制品的品種、數量、出口目的國家或地區。
2.出口乳制品在國外檢驗通關情況、因質量安全問題遭國外官方機構通報處理情況。
3.出口乳制品遭國外客戶投訴及投訴處理情況。
4.不合格產品召回情況及對召回產品的處理情況。
5. 已取得乳制品生產許可證的備案出口乳制品企業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的質量安全主動報告。
(二)進口乳制品企業
1.報告期內進口乳制品的品種、數量、品牌、原產地、進口口岸等信息。
2.進口乳制品國外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企業生產資質(出口方主管機構頒發的生產許可或企業注冊備案證明文件)。
3.進口乳制品國外出口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進口企業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保證制度、是否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對每批進口乳制品索要國外生產企業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5.進口乳制品檢驗通關信息(檢驗合格放行產品獲得的衛生證書復印件、不合格產品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復印件、不合格產品退運或銷毀證明材料等)。
6.已進入流通環節的進口乳制品被工商、食藥等部門查處信息(查處機構、產品不合格原因、處理措施等)。
7.產品被消費者組織或個人投訴情況及投訴處理情況。
二、報告時間
報送時間為每半年報送一次(自2012年12月1日起開始)。
三、報告形式
企業可自行選擇文字、表格等報告形式,報告材料應有企業法人、企業質量負責人、材料提交人的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報告材料受理部門:天津檢驗檢疫局食品安全監管處
聯系人: 孫洪濤
聯系電話:65661127
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51號
天津檢驗檢疫局食品安全監管處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