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針對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現狀,將食品安全置于ISO26000這一社會責任國際新標準下進行研究。論文在對ISO26000進行概述的基礎上,討論食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食品安全的影響,提出社會責任框架下,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議。
一、 引言
在當今中國經濟當中,食品業是一個重要支柱產業,是一個重要的就業領域,也是農民和食品行業其他就業人員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然而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故頻發,食品企業的形象在人們心中已經大打折扣,許多人對我國的食品安全和衛生充滿了不信任。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至今仍令國人對國產奶粉敬而遠之;2008年出口日本的“毒餃子”事件現在還影響著中國食品的國際形象。2010年度消費投訴熱點中,食品安全投訴依然是焦點。“舊問題沒有解決,新問題層出不窮”。 食品安全問題不僅嚴重影響到我國食品行業的國際貿易發展,而且也嚴重影響著政府的形象和民族的尊嚴。
食品安全是保護人類生命健康,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的基礎,是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也已經成為全球性的重大戰略性課題 。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人民生活穩步提高的今天,對生命的尊重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對于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現狀,社會和消費者都顯然無法接受。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食品企業對于食品安全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加入WTO給中國企業既帶來了貿易機會均等,也帶來了挑戰, 對小規模生產者和交易組織尤其如此,企業之間的競爭激烈異常 。競爭激烈的食品制造業中,食品廠商要如何才能增加競爭力呢?依據McKinsey 全球調查發現,社會對公司采取公共責任比五年前多了更多期望。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日益深化和可持續發展呼聲越來越高的形勢下, 隨著ISO26000這一社會責任國際新標準的頒布,社會責任日顯重要。我國已是WTO成員國,為排除技術壁壘對我國食品出口的阻礙,保障食品的出口安全和人們的身體健康,食品的安全管理與國際接軌勢在必行,食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也無疑即將成為趨勢,在這種情況下,本文探討ISO26000標準下食品安全管理會發生什么變化,如何更科學、有效的將食品安全納入社會責任框架,最大限度的改進食品安全工作。
二、 ISO26000概述
(一) ISO26000的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開始認識到社會責任對于人類自身生存發展的重要意義。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最早由美國的謝爾頓(Oliver Sheldon)于1924年提出,他在《管理的哲學》一書中首次將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者滿足產業內外人類需要的各種責任聯系起來。社會責任涉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法律、宗教、倫理道德等各個方面,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西方社會掀起了一股社會責任浪潮,學術界出現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企業也將社會責任融入日常經營活動中。
經濟全球化的日益加深,帶動了社會責任在世界其它地區的廣為傳播和大力發展,許多跨國公司通過供應鏈管理要求其供應商提供有“社會責任感”的產品,但關于究竟什么是社會責任,企業如何實踐社會責任,并沒有統一的看法和模式,很多歐美跨國公司都制定了各自的社會責任守則,同時,很多行業性的、地區性的、全國性乃至全球性的行業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也制定了各不相同的守則。由于守則內容各不相同,相互之間缺少協調,而且當守則用于認證時,缺少專業化的審核員,零售商、供應商和工廠不得不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用于守則的實施,極大地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基于此,一個為各國、各行業普遍接受和認可的社會責任標準就顯得非常重要。和社會責任有關的標準種類繁多,如聯合國全球契約、國際勞工組織的有關公約等,但由于各有其局限性,不適宜作為社會責任國際標準。由美國經濟優先認可委員會(社會責任國際的前身)制定的SA8000是第一個可用于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并被歐、美國家在選擇第三世界國家的進口商中廣泛應用。由于SA8000的美國背景,制定者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勞工狀況沒有充分考慮,標準過高,使許多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很難通過認證,包括我國珠三角地區的一些企業,因而一些學者將其稱為更加隱蔽的“貿易壁壘”,目的是提高發展中國家的人工成本,削弱這些國家出口產品的競爭力,保護本國利益 。
鑒于社會責任在世界范圍內已成為重要的議題,ISO下屬消費政策委員會(COPOLCO)于2001年向ISO理事會提交了社會責任標準化申請報告。隨后理事會批準了這一申請報告,并決定設立戰略顧問組(SAG)。2002年該委員會提交了社會責任標準化可行性報告。2003年,社會責任戰略顧問組提交了推薦意見,建議開展社會責任標準化工作,并指出開展此項工作應滿足前提條件。2004年,ISO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社會責任國際會議,經過ISO有權投票成員國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ISO技術管理局(TMB)決定準備制定社會責任國際標準指南( ISO26000),但同時強調不用于認證。標準起草過程中,包括中國在內的90多個國家的400多名專家共同參與了制定工作。通過漫長的協商、修正, 2010年11月1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終于正式發布了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
(二) ISO26000的內容
在ISO26000中,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被定義為“通過透明和道德行為,組織為其決策和活動給社會和環境帶來的影響承擔的責任。這些透明和道德行為有助于可持續發展,包括健康和社會福祉,考慮到利益相關方的期望,符合適用法律并與國際行為規范一致,融入到整個組織并踐行于其各種關系之中”。在尊重多樣性和差異性原則的前提下,ISO 26000的主要技術內容強調組織遵紀守法、尊重人權、關心員工、保護消費者、熱心社會公益、關愛環境,為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做貢獻等,這對于我國當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ISO26000標準除前言與引言外,共有七章內容。下面分別就各章與社會責任定義的關系予以簡述 。
第一章范圍,定義本國際標準的范圍,識別出某些限制和除外的情況。
第二章術語和定義,識別和提供在理解社會責任和使用國際標準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的關鍵術語的定義。
第三章理解社會責任,描述對社會責任的發展已經產生影響和對其特征和實踐將繼續影響的重要因素和條件。
第四章社會責任原則,介紹了擔責、透明度、合乎道德的行為、尊重利益相關方的利益、尊重法治、尊重國際行為規范、尊重人權七大社會責任基本原則,實際上是對定義的具體闡述。
第五章社會責任兩大基本實踐,無論是理解社會責任,還是利益相方的識別與參與,都是對定義的深化和具體化理解。
第六章社會責任核心主題指南,實際上是將組織的決策和活動劃分為七大主題:組織管理、人權、勞工實踐、環境、公平運營、消費者議題及社區參與和發展,,并且按照社會責任的定義要求如何確保組織在七大主題及其37個議題內表現出“對社會負責任的組織行為”。
第七章社會責任全面融入組織指南,實際上就是指導組織如何將社會責任定義的各個方面的內涵通過組織的變革得到貫徹,從而使得組織行為“對社會負責任”,并得到利益相關方和社會的信任。
三、 ISO26000視角下的食品安全管理
對于食品企業來說,ISO26000第六章的7個核心主題中, 1、2、3、5、6都和食品安全緊密相關。
主題1是關于社會責任和組織管理的,核心是建立能夠平衡各利益相關者利益的決策體系以幫助企業踐行社會責任。食品企業必須在決策中重視食品安全,將食品安全作為組織管理中重要責任考量指標,科學有效地把握好食品安全,同時滿足廣大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改變以往只對股東負責,以追求經濟利益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從而避免食品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在組織管理中推行社會責任的同時,企業食品安全將得到改善,企業競爭力將得到有效提高。
主題2是關于人權的,包括:人權風險形勢、避免同謀、投訴處理、歧視和弱勢群體、公民權和政治權等。主題6是關于消費者議題的,包括:公平營銷,消費者健康和安全保護,可持續消費、消費者服務、支持和爭端的處理,消費者信息保護和隱私等。食品企業有責任尊重人權,包括消費者、員工的人權,認真對待投訴處理。食品企業對于消費者應提供客觀真實的信息,不能以欺騙性廣告促成消費,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食品。號稱經過”1100道檢測”、”2000萬媽媽選擇”的三鹿集團在毒奶粉事件之初,當遇到第一個消費者投訴時就開始采用隱瞞、欺騙策略,明知產品含有影響嬰兒身體的不良成份仍進行回避、推諉,事發多日還在逃避對眾多消費者的責任,明顯漠視人權,無視消費者健康和安全保護,違背了可持續消費的原則,最終導致企業崩潰。
主題3是關于勞工的,包括與在組織內進行的以及代表組織從事的工作有關的所有政策和實踐,包括雇傭和雇傭關系、工作條件和社會保護、社會對話、職業健康和安全、人力資源開發和工作場所培訓5個項目。指南特別指出實施合理的健康、安全、環境標準與經濟業績正相關。很顯然,食品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要求企業擁有良好的雇傭關系,促進和維持雇員身體和精神的健康。2008年出口日本的“毒餃子”事件最終查明是由于一名勞工不滿意石家莊天洋食品廠工資待遇,為報復泄憤而在餃子中投毒。由此可見,食品企業在勞工上的責任缺失,可能導致食品不安全,嚴重損害消費者,影響企業生存甚至損害國家聲譽等極端后果。
主題5是公平運營,包括反腐敗,政治參與責任,公平競爭,促進價值鏈的社會責任等。其中對食品企業來說很重要的一項是促進價值鏈的社會責任。價值鏈是企業為給顧客生產有價值的產品或勞務而發生的一系列在顧客看來有價值的活動。要想企業可持續發展,企業經營者就要轉換思維角度,改變傳統的從供應商、經銷商、消費者,甚至員工的身上攫取“利潤”的做法,發展與企業價值鏈上下游相協調的企業共贏的經營模式,變經營對手為合作伙伴,共同構建和諧企業與企業和諧價值鏈。星巴克公司的道德采購就是典型的促進價值鏈社會責任活動,它為高品質的產品付出高價格,保證當地農戶的經濟利益并且能維護當地的生態環境,以此建設可持續的健康采購。
第七部分的社會責任融入整個組織為食品企業提供了將社會責任付諸實踐的指南。無論一個組織社會責任的起點如何,它都有可能將社會責任融入組織運營的方式之中。
四、 結論
在社會責任指南(ISO 26000)頒布之際,本文根據通過對ISO 26000的發展歷程及內容介紹與分析,并結合當前食品企業的發展特點,得出如下結論:食品企業必須改變以往只對股東負責,以追求經濟利益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而將經營目標確定為以食品安全為核心,滿足廣大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從而在激烈的競爭中有效提高企業競爭力。ISO26000第六章中主題1、2、3、5、6都和食品安全緊密相關,涉及到組織如何有效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通過重視員工、消費者權益,提供有效食品安全相關政策和制度,促進價值鏈的社會責任,從而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因此,履行社會責任也意味著食品安全管理的改善。
在此,建議我國食品企業將承擔社會責任作為未來戰略管理的重要內容,以ISO26000指南為藍本,明確食品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內容,并予以實施,通過培養社會責任理念,從而著重保證消費者利益,為其提供安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