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實施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聲明制度的通知
國市監計量〔2018〕2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根據《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有關要求,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在全國全面實施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聲明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實施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聲明制度,是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活力、改革商品量計量監管工作的重要舉措,是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實現企業守信自律、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的重要途徑,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抓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抓好改革工作落實,營造便利寬松的創業環境和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創造條件,并有效彌補市場失靈。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深化計量領域“放管服”改革,創新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監管方式,將現行的“企業自愿申請+政府核查發證+市場監督”的管理模式改為“企業自我聲明+政府后續監管+市場監督”的管理模式,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市場投訴監督,推進誠信計量建設,充分激發市場活力,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自我聲明制度。自愿參加計量保證能力評價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按照《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質技監局量函〔2001〕106號,以下簡稱《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我評價。自我評價達到《規范》有關要求的,通過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指定的網站進行自我聲明,公開承諾企業已達到《規范》要求,其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原質檢總局第75號令)的有關規定。聲明后即可在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全國統一的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以下簡稱C標志)。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使用C標志前不再對其計量保證能力進行核查,不再頒發《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證書》。已經頒發的證書,可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公開聲明后如企業主體資格、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品種或者規格發生變化,企業要及時通過相關網站作出變更或注銷聲明。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全面實施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完善投訴舉報機制等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查處不實自我聲明和違規使用C標志行為。合理確定年度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督促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監管制度,落實主體責任。根據企業需求積極提供相關計量技術服務,幫助企業完善計量檢測手段,提升計量管理水平。
(三)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消費者投訴舉報機制,暢通計量問題反映渠道,積極宣傳引導公眾提供違反C標志使用要求的相關線索和信息,及時受理查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違法違規行為,倒逼企業信守承諾,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作用,推動各相關行業廣泛開展誠信計量承諾活動,大力推廣和規范C標志使用,努力構建企業主責、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管理的社會共治機制,促進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持續提升計量管理水平。
(四)落實懲戒激勵措施。要落實失信懲戒措施,對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自我聲明而使用C標志,或者按照規定使用C標志后不能履行承諾、存在計量違法違規行為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責令其停止使用C標志。對多次被投訴舉報、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生產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適當增加抽查頻次,同時將其失信記錄納入同級信用信息平臺,強化聯合懲戒,形成有效震懾。完善守信激勵措施,積極推動將連續3年以上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監督檢查合格,且無其他計量違法違規行為的C標志使用企業樹立為誠信典型,及時公布守信企業信息,優先為守信企業提供公共服務便利,使守信企業在市場中獲得更多機會和實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深刻認識實施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聲明制度的重要意義,轉變監管理念,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積極創造條件推進改革工作,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二)搭建聲明平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托現有政府網站系統,抓緊在門戶網站或者相關網站設立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聲明專欄,方便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注冊進入和公示相關信息,方便公眾查閱和社會監督,提升自我聲明效果。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此次改革的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使用C標志重要意義的認識,提高企業對加強計量自律管理的認識,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參與計量監督,為實施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聲明制度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抓好溝通協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確保將企業有關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實施聯合懲戒等措施的有效落實。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注意總結改革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及時分析研究遇到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有關情況及時報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市場監管總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