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具設備清洗制度
1.目的:
規范車間生產線各工段班后的CIP清洗作業,使清洗按一定要求、程序和質量以達到預定的目標,即:所有接觸物料的工具、管道、設備都得到充分清洗,禁止任何清洗死角存在,從而防止任何污染源造成產品不合格。
2.范圍:
該規程適用于車間生產線收奶工段、預處理工段,灌裝工段的班后CIP清洗工作。
3.材料:
3.1 NaOH:片堿(≥96%) HNO3:硝酸(65—68%)。
3.2測定終點用精密試紙(6.4—8.0或1—14),必要時用PH計。
3.3測定清洗液酸、堿濃度。
3.4每段清洗前都要測定酸、堿清洗液的濃度,如不夠補到規定濃度。
4.CIP清洗操作規程:
4.1收奶工段
4.1.1清洗液所經流程為物料所經的流程。
4.1.2清洗程序及要求:
a.預沖洗:生產結束,用自來水把工具、管道、奶缸、噴淋頭奶漬、泡沫沖洗干凈。
b水洗:用60℃以上的熱水,循環10—15min。
c.堿洗:堿液濃度2—3%,溫度80℃,循環10—15 min。
d.水洗:循環10—15 min至中性PH6.8—7.2止。
e.酸洗:循環10—15 min,酸液濃度1—1.5%。溫度60℃。
f.水洗:至中性(PH6.8—7.2),管道歸位。
4.1.3管口沖洗,罐體噴淋分開;要求罐體噴淋5 min,管口沖洗2 min。
4.1.4每個月進行一次人工檢查罐的清洗狀況。(操作員進入罐中檢查焊接部位和攪拌器及噴淋)
4.2預處理工段(配料、UHT、熟奶段分開清洗)。
4.2.1清洗液所經流程為物料所經的流程。
4.2.2清洗程序及要求:
a.預沖洗:生產結束,用自來水把管道、奶缸、噴淋頭奶漬、泡沫沖洗干凈。
b.水洗:用60℃以上的,熱水,循環10—15min。
c.堿洗:堿液濃度2—3%,溫度80℃,循環10—15 min。
d.水洗:循環10—15 min至中性PH6.8—7.2止。
e.酸洗:循環10—15 min,酸液濃度1—1.5%。溫度60℃。
f.水洗:至中性(PH6.8—7.2),管道歸位。
4.2.3管口沖洗,罐體噴淋分開;要求罐體噴淋5 min,管口沖洗2 min。
4.2.4UHT單獨洗(按上述程序,堿液濃度5%,酸液濃度3%),每天班后或連續生產12小時以上都要單獨清洗UHT。每二個月拆洗一次。
4.2.5冷排每一個月拆洗一次。(夏季,大的冷排十天至半個月拆洗一次)
4.2.6做好清洗原始記錄(時間、溫度、濃度、操作人等)。
4.2.7每個月進行一次人工檢查罐的清洗狀況。(操作員進入罐中檢查焊接部位和攪拌器及噴淋)
4.3.灌裝段清洗:
4.3.1清洗液所經流程為物料所經的流程。
4.3.2清洗程序及要求:
a.預沖洗:生產結束,用自來水把管道、料桶、下料口奶漬、泡沫沖洗干凈。
b.水洗:用60℃以上的,熱水,循環10—15min。
b.堿洗:用80℃左右的堿液循環清洗20 min左右,堿液濃度2--3%。
c.水洗:用水沖洗至中性(PH6.8—7.2)。
d.酸洗:用60℃左右的酸液清洗20 min左右,酸液濃度1—1.5%。
e.水洗:用水沖洗至中洗(PH6.8—7.2)。
4.3.3灌裝頭要求每天拆洗,并經過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料桶每周拆洗一次,熟奶段管道每月拆洗一次。
4.3.4做好清洗記錄(時間、溫度、濃度、操作人等)。
4.4監督與檢查:
4.4.1各工段清洗必須責任到人。
4.4.2 CIP清洗狀態,工段長、班組長必須認真檢查。
4.4.3特殊情況及時與生產經理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