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部署,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工作要求,守初心,擔使命,保健食品廣告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9月底,全省共查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案件276宗,罰沒金額171.2萬元。現將食品、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一、廣東芒果醫藥有限公司發布保健食品違法廣告案
廣東芒果醫藥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起,在其開設的芒果大藥房天貓旗艦網店(https://mangguodyf.tmall.com)銷售食品、醫療器械等商品過程中,先后發布了“瑪卡瑪咖片性保健持久品勃起男性大硬粗成人口服粒一粒挺男重返20 一夜7次”“葵花牌創口貼消炎”等不能證明其內容的真實性的廣告。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10月17日期間。未經廣告機構審查,在芒果醫藥商城(http://www.mgyy365.com)發布“金戈來了,男人福音”起效更快更安全、效果更強更持久“等廣告內容,宣傳該保健食品。上述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22日依法對廣東芒果醫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50000元。
二、廣東新順醫藥有限公司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案
廣東新順醫藥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起在蘇寧易購設立的“新順大藥房旗艦店”銷售“紫一褪黑素維生素B6膠囊”保健食品的過程中,在其網站發布含有“睡前吃2粒,一覺自然醒,服用后的變化看得見。紫一褪黑素維生素B6膠囊PK安眠藥;紫一褪黑素維生素B6膠囊人體自然分泌成分不傷身,安眠藥藥物合成成分,副作用大,傷身體”等內容廣告宣傳,上述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12日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12000元。
三、肇慶市端州區駿源保健按摩服務部發布健康食品違法廣告案
端州區駿源保健按摩服務部,于2018年12月在其店鋪廣告宣傳海報中宣傳“免費提供粥、粉、面、糖水、健康飲料、功效涼茶、時令水果”的廣告內容進行對外宣傳,實際并未向消費者免費提供粥、粉、面、糖水、健康飲料等物品。上述廣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肇慶市端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21日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11800元。
四、茂名化州市新安鎮榛乳世家綜合商店發布違法保健用品廣告案
當事人使用臺式電腦連接電視機播放“靈芝孢子油膠囊”廣告,廣告內容宣稱“芝識共享,贏養全球;它靈通神效,治愈萬癥”“100%純天然孢子油,防癌抗癌,美容美顏”等,并使用名字叫“維斯林.帕特杰維克”的外國患者形象作推薦、證明。上述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8日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6000元。
五、東莞市鳳崗鎮移網文化傳播工作室發布保健食品違法廣告案
東莞市鳳崗移網文化傳播工作室,于2019年4月16日在微信公眾號“今日鳳崗”發布羅漢果甘草清瑩茶的廣告,內容包括“20年煙齡的黑肺竟然被洗干凈了”、“每天一杯、煙毒排了,連吸進的霧霾也能拯救一下”、“每天喝幾杯、潤喉嚨、補肺起、消煙毒、化濃痰、肺部干凈又健康”、“由于煙害和煙癮都是肺毒,堅持飲用此茶隨著肺毒的消除,吸煙不僅變得無害,煙民的煙癮也會變得越來越弱,最終達到想抽就抽,不想抽也不會覺得難受的效果”等。上述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和第十六條的規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鳳崗分局于2019年5月18日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31000元。
六、陽江市星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食品添加劑廣告案
2019年7月24日,當事人利用其淘寶網店網頁發布食品添加劑廣告,在“乙基增香劑”標簽上含有“其用量少,效果顯著,是一種最理想的食品添加劑”的內容,當事人無法提供該產品“其用量少,效果顯著,是一種最理想的食品添加劑”的相關檢測證明材料,無法證實該產品達到“其用量少,效果顯著,是一種最理想的食品添加劑”性能。上述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2019年8月27日,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陽東分局對當事人作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珠海市御尊保健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展示牌上發布的“惠宜生羊奶”廣告中含有“...心臟的保護神....抗癌之王....可調節腸道菌群、提高吸收能力....”等內容的印刷品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2019年5月,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人民幣5040元。
八、珠海橫琴新區盛興祥百貨商行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外墻上張貼發布的“甘滋怡”飲料廣告中含有“清肺利咽、化痰止咳、潤腸通便、降血糖、清熱解毒、消炎”“止咳、止瀉、解毒、消炎”等內容。上述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18年9月,珠海市橫琴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1560元。
九、東莞市石龍鎮健來保健食品店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為吸引老年消費者,自行印制“健樂蜂緣”牌“納曲通”廣告單張供消費者取閱,廣告內容宣稱“地龍”是其“納曲通”保健食品食品的主要成份,具有抗血栓、抗凝血、降血脂等治療功能。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7500元罰款。
十、東莞市正生食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公司網站(https://cpbjp.tmall.com)發布“修正葡萄籽膠原蛋白咀嚼片”食品廣告,宣傳其“具有保護皮膚、保護眼睛、抗輻射”“西洋參淫羊藿枸杞子提取物馬鹿茸軟膠囊具有緩解體力、提高性能力、壯陽補腎等醫療功能”。當事人上述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2544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