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茶葉是廣大人民群眾重要的日常消費食品,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一直高度重視茶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嚴格生產許可,強化日常監管,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川茶質量安全水平穩定向好,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不斷提升,助推著全省茶產業的快速發展,已成為全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擴大就業、精準扶貧中發揮重要作用。但是,我省茶葉種植規模化程度較低,分布“小散遠”,茶葉加工整體水平不高、管理相對粗放,茶葉產業質量安全工作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風險隱患依然存在,茶葉產品中農藥殘留超標時有發生;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尚未全部納入監管范圍,茶葉生產經營行為仍無法得到有效約束。這些問題來得影響到四川茶葉質量安全水平,成為制約川茶產業健康發展、川茶品牌持續增強的明顯短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現代農業“10+3”產業體系推進農業大省向農業強省跨越的意見》精神,堅定不移走質量興茶、品質強茶之路,持續推進精制川茶高質量發展,早日建成千億茶產業強省,制發《進一步加強精制川茶產業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據及起草過程
該《意見》在起草過程中,貫徹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茶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充分結合了四川茶葉產業發展實際。
該《意見》初稿完成后,經起草小組多次修改完善并聽取各方面意見,形成了《意見(征求意見稿)》。2019年8月,公開征求了農業農村廳相關處室的意見。2019年11月,農業農村廳正式向省市場監管局、成都海關等部門征求意見。2019年12月,農業農村廳在官網進行為期15天的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向10家茶葉龍頭企業和3家茶葉行業協會進行意見征求,對反饋意見進行收集整理,認真研究后形成了目前的《意見》送審稿。
三、總體思路
該《意見》在起草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堅持“產”“管”并舉。“產出來”主要是要推行標準化、綠色化,從源頭上提升川茶產業質量安全水平;“管出來”主要是標本兼治,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實現全程質量控制。二是堅持源頭治理。生態茶園是安全優質茶葉生產的基礎條件,農業投入品是保障茶葉質量安全的關鍵因素。進一步強化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等制度,規范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行為,保障茶葉產業質量安全。三是堅持嚴格監管。進一步理順相關部門監管分工,建立無縫銜接的監管體制。突出強調茶葉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履行自律義務,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嚴厲處罰。細化并落實政府、相關部門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四、主要內容
該《意見》分為三個大方面
(一)落實主體責任。從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建立內控措施、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組織開展標準化生產等4個方面規定了茶葉主體責任。同時還規定了茶葉生產經營者的禁止生產經營行為,以及處置措施。
(二)落實監管部門責任。根據監管工作實際,我們從產地環境治理、嚴格投入品管控、推廣綠色生產方式、推進追溯體系建設、信用聯合懲戒、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等6個方面確定了各部門的監管工作,并明確了責任分工。
(三)落實監管政策保障。提出了政府“五個納入”、部門監管合力、強化質量監督等3個方面的舉措,確保全省茶葉產業質量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該《意見》由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成都海關3部門聯合發文,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