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指導食品銷售者自查自糾。督促恢復經營的食品銷售者對食品安全狀況開展自查,重點清理“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限食品、腐敗變質食品以及停業期間未按照溫度、濕度要求貯存的食品。指導食品銷售者規范散裝食品銷售行為,使用加蓋容器或非敞開式容器存放散裝食品,或者將散裝食品包裝銷售,避免消費者直接接觸。指導食品銷售者加強對經營場所和從業人員管理,保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食品與清潔劑、消毒劑、殺蟲劑等物品分開存放銷售,對經營場所采取消毒措施時注意防止對食品造成污染,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證,并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操作。
二、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本地區疫情防控總體安排,組織開展對食品銷售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經營條件、人員管理、食品狀況及落實進貨查驗義務等情況,必要時可開展監督抽檢。各地可針對《食品銷售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中的檢查項目,對食品銷售者開展全項目監督檢查,結合檢查同步推進對食品銷售者風險等級評定工作。嚴厲打擊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三無食品”等行為。
三、加強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和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強和規范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魯市監食通字〔2019〕544號)要求,加強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一是適時開展檢查。結合學校、幼兒園開學時間安排,對校園及周邊食品銷售者適時開展檢查,重點檢查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有無食品小賣部、超市,寄宿制中小學設置的食品小賣部、超市是否依法取得許可以及是否按照規定只銷售純凈水、礦泉水、面包、牛奶等預包裝食品。對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重點檢查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調味面制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2019年第56號)情況,以及執行自我承諾和風險警示制度情況。二是開展監督抽檢。結合檢查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將“辣條”類食品納入抽檢范圍,對非食用物質、食品添加劑、菌落總數等進行重點檢測。三是落實監管制度。按照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要求,完整準確公示網格員信息。四是強化問題整治。依法查處校園周邊銷售不屬于“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生產許可類別的“辣條”類食品。對校園周邊無證無照食品銷售者,依法予以取締。對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的,要將信息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引導其逐步退出;對寄宿制中小學內未取得許可銷售食品,以及不按規定范圍銷售食品的,除依法查處外,通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四、防控農村市場食品安全風險。根據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疫情防控措施調整和經營主體恢復經營的情況,加大對食品銷售者經營資質、經營條件以及落實進貨查驗等義務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品銷售者規范經營。結合日常監管,修改完善農村市場食品銷售風險清單,逐步掌握本地區農村市場食品主要供貨渠道,加強對供貨商、批發商、代理商監管。要關注農村大集復市情況,及時跟進對管理者和食品銷售主體的監督指導。
五、加強輿情收集處置。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在規定時限內回復辦理投訴舉報。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對輿情信息逐一核實處理,迅速處置。各市局要梳理本地區食品銷售質量安全風險,研究應對和防控措施,要加強調度,遇到的新情況或重要問題及時報省局。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