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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鈉
鈉是人體必需的營養元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中鈉元素指標的最大限量值為24.0mg/100kJ,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鈉含量不得低于標簽明示值的80%。鈉元素不達標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包括食品營養強化劑不滿足質量規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產加工環節控制不嚴,包括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添加。
總鈉
總鈉是人體中一種重要的無機元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規定,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中總鈉含量最大值為200mg/100g,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素含量不得低于標簽明示值的80%。總鈉不達標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或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氯
氯是人體所必須的常量元素之一,它對人體內的水分平衡機制起著重要調節作用,嬰兒氯缺乏會導致生長障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氯的限值為12mg/100kJ-38mg/100kJ;《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并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因此嬰兒配方奶粉中氯的技術要求為不低于標示值的80%且不超出12~38mg/100kJ。氯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商未按照規定添加、生產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等。
鈣
鈣是人體必需的元素,是人類骨、齒的主要無機成分,也是神經傳遞、肌肉收縮等所必需的元素,人體中鈣含量不足或過剩都會影響生長發育和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鈣含量不低于12.0mg/100kJ,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并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因此,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中鈣的要求為不低于標示值的80%且不低于12.0 mg/100kJ。鈣含量不達標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滿足質量規格要求;或者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等。
鐵
鐵是人體必須的微量元素,是合成血紅蛋白的關鍵原料,缺少鐵元素容易導致缺鐵性貧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鐵的含量應在0.25~0.50mg/100kJ,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素含量不得低于標簽明示值的80%。鐵含量不達標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或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鋅
鋅是人體生命活動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參與體內酶類、核酸、蛋白質代謝、激素代謝等過程,嬰幼兒缺鋅會導致各類病癥,例如:食欲不振、生長發育遲緩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鋅的含量應在0.17~0.46mg/100kJ,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素含量不得低于標簽明示值的80%。鋅含量不達標原因,可能是食品營養強化劑不滿足質量規格要求,生產加工環節控制不嚴,包括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碘
碘是人體生命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微量元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碘的含量應在1.4 μg/100 kJ ~ 8.8 μg/100 kJ范圍內。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產品標簽明示值的80%,并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特殊膳食食品中碘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或企業未按產品標簽明示值的要求進行添加等。碘攝入量過多或過少都會影響人體健康。
維生素A
維生素A又稱維生素甲、視黃醇等,為脂溶性維生素品種,可提高機體免疫功能、促進生長和骨的發育,是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的基本營養成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維生素A指標不低于14μgRE/100kJ且不超過43μgRE/100kJ,并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并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因此,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維生素A的技術要求最小值為不低于標示值的80%且不低于14μgRE/100kJ,最大值為不超過43μgRE/100kJ。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原因,可能是由于受生產工藝條件的限制,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損耗了大量的營養物質;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維生素B12
維生素B12屬于B族微生素,是人體必需的維生素之一,它能促進人體血液系統中紅細胞的發育和生長,調節神經系統和人體內細胞代謝等。維生素B12含量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劣質原料或對原料質量把關不嚴,或未按照配方標準投料生產,或生產工藝設計不合理導致有效成分流失或分解等。
煙酸
煙酸是B族維生素的一種,在維持皮膚和消化器官正常功能中起著重要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煙酸含量最小限量值為83.7 μg/100kJ,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產品標簽明示值的80%,并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煙酸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營養強化劑煙酸不滿足質量規格要求。生產加工環節控制不嚴,如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企業未按產品標簽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維生素D
維生素D是人類生長發育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缺乏維生素D會降低鈣的吸收利用,可能導致佝僂病、骨軟化癥、骨量減少及骨質疏松等疾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規定,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維生素D含量應在0.25μg/100kJ—0.75μg/100kJ范圍內。該產品標簽明示值標示,維生素D含量不低于0.43μg/100kJ,其實際檢測含量未達到產品標簽標示要求。維生素D不達標的原因,可能與復合營養素包中微量元素查驗不嚴格、產品不均勻、穩定性欠佳等有關。
核苷酸
核苷酸是組成核酸大分子的基本結構單位,是代謝上極為重要的生命物質,對嬰兒特別是新生兒免疫調節功能、提高記憶力、改善腸道菌群及促進脂質代謝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并未明確規定其限量值,但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中規定,核苷酸作為營養強化劑在嬰幼兒配方食品中的允許添加量應在0.12g/kg-0.58g/kg(以核苷酸總量計)范圍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產品標簽明示值的80%。終產品中核苷酸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未嚴格按照產品配方生產、攪拌不均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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