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針對媒體曝光的各類網紅連鎖餐廳食品安全問題,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迅速反應,嚴格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整治工作,現將檢查問題處置通報如下:
1. 北京恒潤中浩餐飲有限公司(恒潤中浩),當事人未建立進貨查驗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2. 北京同禾悅香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銅帽),當事人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3. 北京霏凡娛樂有限公司(寶樂迪),當事人超范圍經營散裝食品和冷食類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4. 北京秋月順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黃燜雞米飯),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5. 北京佳盛逸興商貿有限公司(好再來小廚),當事人清洗池與消毒池混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6. 北京城外香商貿有限公司(城外香),當事人操作間雜亂、專用水池未清潔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7. 北京明生泰貿易有限公司(喜社烘焙坊),當事人擅自更改經營布局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8. 北京蕊旺源商貿有限公司(河間驢肉火燒),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9. 北京廣弘雨剛商貿中心(溫馨飯店),當事人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10. 北京順興富樂餐飲有限公司(晉滿香),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擬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